教义释疑
【教义释疑】
目 录
壹、有关真神、耶稣释疑
一、如果神是全能的,试问祂能否造一个自己无法移动的石头呢?
答:1.创造天地万物的神是全能的神,没有难成的事(创十七1,十八14)。因此,凡事祂所造的石头,祂都能移动。
2.所谓「神不能造一个自己无法移动的石头」,非但不能说明「神有所不能」,反而可以证实「神无所不能」,因为否定的否定,就是肯定。
二、既然万物都本于神,为祂所有,为何信徒还要奉献财物给神呢?
答:1.因为天地万物都属于神,为祂所建立(诗八十九11),甚至连我们赚钱的能力也是祂所 赐的(申八18)。所以,奉献财物给神,是信徒当尽的本分(代上二十九14)。
2.奉献财物给神,有下列几项好处:
a.使神家有粮(玛三10),差派更多任务人,积极推展圣工,兴旺福音。
¬ 供给穷困同灵生活上的需要(罗十二13;林后八1-4),叫他们越发感谢神,并为捐助者代祷(林后九12-14)。
蒙神喜爱,多得恩惠,凡事富足。
b.因为积财在天,而常常思念天上的事(太六19-21)。
三、圣经上为什么说,神创造人是为了祂自己的荣耀呢?(赛四十三7),祂不是至大、至尊、至荣的神吗?
答:1.神创造人是为了祂自己的荣耀,正如父母苦心教养儿女,也期待从儿女的身上得荣耀一般。
2.儿女在社会上有所成就,父母还不能十分满意;除非他们兼有善良的品性,为众人所敬重。
3.大卫对神说:「我要称谢你,因我受造奇妙可畏!」(诗一三九14)。人 在生理上的构造、百体的功用、肢体间的关系和搭配,以及心理上的反应、情绪的变化、记忆、思考和判断等,确实奇妙可畏!但神所要的荣耀并不止于此,祂还期待受造的人遵行祂的旨意,作世上的光,而得着更大的荣耀(太五14)。
4.由于亚当一人的悖逆,众人都陷在罪里,亏缺了神的荣耀(罗三23,五12)。但由于基督一人的顺从,众人却要因信成为义人,叫神得荣耀(罗五18-19);等到福音传遍天下,基督再临,选民得赎的时候,神的荣耀就更大了(弗一14)。
5.父母因儿女的贤能而受称赞,或神因选民的顺从而得着荣耀,都是理所当然,不算贪图虚浮的荣耀(腓二3)。这就是所谓「实至名归」。
四、世人归主,乃因主拣选了他,并非他拣选了主(约十五16)。但后来离开真道,被除名,到底是主选错了呢?或他并不是主所拣选的呢?
答:1.主耶稣曾说:「凡父所赐给我的人(凡父所拣选的人),必到我这里来;到我这里来的,我总不丢弃他。」又说:「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(若不是父的拣选),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。」(约六37、44)。例如:吕底亚所以会信主,乃因主为了显明拣选的恩典,而开导她的心,叫她留心听讲;其它的妇女所以未信主,乃因没有主的拣选(徒十六12 -15)。
2.不拣选是神的预定,早在创立世界以前,万古之先,在基督里赐给我们的,所以与我们的行为无关(弗一4-5;提后一9)。但蒙拣选成为信徒之后,却要遵行神的旨意,保守圣洁,与拣选的恩典相称,才不至于被砍掉(太七21;帖前四3-5、7;罗十一22)。因此,保罗不但勉励腓立比教会说:「就当恐惧战兢,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。」(腓二12);而且自己也努力「攻克己身,叫身服我,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,自己反被弃绝了。」(林前九27)。
3.有些信徒所以会离开真道,被教会除名,并非因主选错了人,乃因他失去儆醒,未持守真道。例如:为了拣选使徒,主耶稣曾上山整夜祷告,直到天亮,才从许多门徒中挑选十二个人,称他们为使徒(路六12-16)。后来,使徒之一的犹大竟然出卖主耶稣,而成为灭亡之子(约十七12)!原因是,犹大贪爱钱财,时常偷拿公款(约十三4-6),而且在企图卖主之时,虽然经主一再提醒,仍然沉迷不悟,以致任由撒但摆布(约十三18-19、21-27)。
4.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,遍地游行,要寻找可以吞吃的人,所以要谨守真道,儆醒祷告,用坚固的信心抵挡牠(彼前五8-9;雅四7;太二十六41);尤其是当今魔鬼知道自己的日子不多,基督即将再临,审判大日迫近的时候(启十二12)。牠的工作更厉害。
五、何谓「三位一体论」?除了名称不恰当外,共内含有何错误?
答:关于「三位一体论」与「独一神观」的问题,请参考谢顺道长老著作之「圣灵论」(再版本)第一章何谓圣灵。
六、「奉耶和华的名」、「奉父子圣灵的名」、「奉耶稣基督的名」,有何不 同意义?
答:1.旧约时代的先知,奉耶和华差遣,也奉耶和华的名说话或行事(赛六8;耶一4-10)。
2.新约时代的门徒,是奉耶稣基督差遣,也奉耶稣基督的名说话或作事(西三17)。
3.主耶稣将要升天的时候,曾经对门徒说:「所以你们要去,使万民作我的门徒,奉父子圣灵的名,给他们施洗。」(太二十八19)。但后来门徒给人施洗的时候,却都奉耶稣基督的名施洗(徒二38,八16,十48,十九5),而从未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洗。
4.主耶稣只对门徒说,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洗,并未说清楚那名是什么。五旬节圣灵大降那一天,门徒所以要奉耶稣基督的名施洗(徒二38、41),乃因他们明白:所谓「父子圣灵的名」,就是「耶稣的名;父、子、圣灵,都不是主的名,惟有「耶稣」才是。
七、耶稣是天上的神道成了肉身,降生于世,即带有神性,兼有人性。照理说,应有「少年的私欲」、「青春期的困扰」吧!若然,其青年期是否全然圣洁?
答:1.按肉体说,耶稣是大卫的后裔,出生于犹太国伯利恒城,当然具有人性,也有一般人在生活上的许多需要;但按圣善的灵说,却因从死里复活;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,是在万有之上,永远可称颂的神(罗一3-4,九5)。
2.「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们中间……」的「道」,表示耶稣具有神性,因为道就是神(约一1、14);「肉身」,英译本用”flesh”,表示耶稣带着有「肉欲」的身体;「住在我们中间」, 则表示耶稣曾住在门徒之间,过着一般人的生活。
3.圣经说,耶稣禁食四十天,受魔鬼的试探。魔鬼虽然三次都失败,还是不肯罢休,而只是「暂时离开耶稣」(路四1-13)。若耶稣完全没有「肉欲」,魔鬼何必试探祂?为什么只是暂时离开祂,以后还要找机会再来呢?
4.耶稣虽然降生为有「肉欲」的人,却没有「青春期的困扰」,更未曾犯过任何罪(约八46,十八38;路二十三41;太二十七3-4)。因为罪的行为来自罪的思想,即罪的心思意念。「心思」是心所想,「意念」是意志和念头,是企图,所以说「意是心之行」。耶稣不但没有罪的意念,连罪的心思都没有,所以祂可以说:「这世界的王将到,牠在我里面是毫无所有。」(约十四30)。耶稣的里面既然没有魔鬼的地位,便没有罪的心思意念,他能胜过肉体的软弱,也没有青春期的困扰了。
5.「我们的大祭司,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;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,与我们一样,只是祂没有犯罪。(来四15)耶稣因为有「肉欲」,也有肉体上的软弱,才会在许多事上受试探,也会体恤我们的软弱。耶稣虽然有「肉欲」,却因禁食祷告四十天、被圣灵充满、熟悉圣经、敬畏神、遵行神的旨意,而胜过魔鬼的各样试探(路四1-14)。
6.亚当的形像,就是耶稣所预定道成肉身的形像(罗五14)。所谓「形像」,就狭义而言, 就是「人形」;就广义来说,应该包括「人性」。「人形」,是「外在」的形像;「人性」是「内在」的形像。具有人性的亚当,因背逆神而败在魔鬼的试探之下;但同样具有人性的耶稣,因顺从神而战胜了魔鬼的试探。
7.耶稣虽然具有人性,也有肉欲,却能够战胜魔鬼的试探,甚至使魔鬼在祂里面毫无所有(约十30)。惟有如此,耶稣的形像在基督徒的心目中方显得更伟大,更尊严;也惟有如此,我们要效法基督,才有成功的可能性(林前十一1)。
八、耶稣从死里复活之后,为何说:「不要摸我,因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。」(约二十17);而过了八日,却叫多马来摸祂呢(约二十26-27)?这段期间发生了什么变化呢?
答:1.「路二十四36-43」记载,复活后的主的身体,是可看可摸又能吃东西的。
2.「约二十17」的「摸」,吕振中译本译为「牵缠」。当马利亚找不到主的尸体,在坟墓外面哭的时候,主向她显现。马利亚起初以为是看园的,而不在意。后来,知道是主,便紧紧的牵缠着,而不让祂走了。因此,主对祂说:「不要牵缠我,因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呀!」。
九、所谓「从天降下,仍旧在天的人子。」(约三13),该如何解释?是否与「约二十17」有所矛盾?
答:1.「约三13」表示耶稣与天父的一致性。因为神的灵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,同一时间既在这里,又可以在那里(耶二十三23-24;弗一23);所以说,耶稣虽然降生到地上来,却仍旧活在天上。
2.「约二十17」表示耶稣是父所差遣的独生子,祂的任务是在父与我们之间做中保。如今,耶稣的任务尚未完成,需要留在父的右边继续做中保,不断的为我们代求(来七20-25),所以任何人都不得牵缠祂(约二十17)。
◎有关「神观」的疑难问题,讲参考谢顺道长老著作之「圣灵论」(再版本)第一章「何谓圣灵」。
十、耶稣复活后,在地上四十天显现给门徒看(徒一3),而后被接升天,直至今日。若以升天为分界点,请问升天前后的耶稣有何不同?今天是否可能出现,以我们的身体触摸能吃能喝的神呢?
答:1.「创十八1-8」记载,在幔利的橡树那里向亚伯拉罕显现的神,是能吃能喝的神。「路二十四36-43」记载,复活后的耶稣,不但可看可摸,而且能吃烧鱼。因为神是灵(约四24),不必吃喝,但要吃喝也可以。
2.复活后的耶稣是「灵性的身体」,简称「灵体」(林前十五44)。灵体的特性是:
a.当它显现的时候,你就看见它,也可以触摸它;但若隐藏起来,你就看不见,也摸不到了。
b.它不必吃喝,但要吃喝也可以。
3.升天前后的耶稣,并没有分别。只要神愿意,今天仍然可能出现,以我们的身体触摸,能吃能喝的神。
十一、独一神观和得救有关。其圣经根据在那里?
答:1.奉谁的名施洗,与该教派对「神观」的信仰有关。凡是相信「独一神观」的教派,都必奉「耶稣基督的名」施洗;凡是相信「三位一体神观」的教派,则必奉「父子圣灵的名」施洗。
2.洗礼的正确方法之一,是奉「耶稣基督的名」施洗。这是起源于「五旬节」的传统信仰,也是使徒时代的「共信之道」(徒二38,八16,十48,十九5)。虽然主耶稣曾吩咐门徒说,要奉「父子圣灵的名」给人施洗(太二十八19);但门徒却明白,所谓「父子圣灵的名」,就是「耶稣基督的名」。
3.洗礼有赦罪(徒二十二16)、称义(林前六11)、重生(多三5)、归入基督(加三27)、与基督同死、同埋葬、同复活等(罗六3-5)许多属灵功效,与得救有绝对关系(彼前三20-21)。所以洗礼的方法必须正确,不可认为无关紧要。
4.奉谁的名施洗,既然与该教派对「神观」的信仰有关;那么,神观是否正确,自然会影响到得救问题了。
十二、有些未信者说,耶稣是私生子。但查遍福音书的记载,却没有一处经文说耶稣是私生子。是否福音书的作者不够客观?
答:1.就法律上的定义而言,所谓「私生子」,就是「非婚姻关系所生的儿子」。换句话说,生他的父母未办理结婚手续,其婚姻关系亦未得法律上的承认。
2.私生子的父母虽然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,却仍然有生他的父母。但耶稣是圣灵临到童女马利亚身上而降生的救主,约瑟并不是耶稣的生父,只是养父的角色而已(路一26-35,二1-14)。因此,耶稣不是私生子。
3.路加在路加福音的序言里说,他所写的路加福音书,「是照传道的人,从起初亲眼看见,又传给我们的。」又说:「这些事我既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,就定意要按着次序写给你。使你知道所学之道,都是确实的。」(路一1-4)。
4.路加是医生(西四14),也是保罗的同工(提后四11)。众所周知,由于职业上的需要,做医生的人都非常细心。正如路加所说,他所写的福音书并非仅以传道人的话为依据,而是经自己「从起头都详细考察」过的,是「确实」可信的。由此可知,福音书的作者是非常客观的。
十三、神为了拯救世人而道成肉身降生于世。然而,祂为什么要以男性降生,而不以女性降生呢?
答:1.一般说来,男人都比女人刚强(彼前三7)。除了体力之外,男人不但比女人更理智,意志也更坚强。因此,魔鬼起初要试探人类犯罪之时,牠所找的第一个目标是夏娃,而不是亚当;然后,再利用夏娃去试探亚当,使他们都违背了神的吩咐(创三1-6;二17; 提前二14)。所以耶稣必须生为男人。
2.向亚伯拉罕显现的神是男性,而不是女性(创十八1-8)。我们也称神为「天上的父」(太六9),而不称祂为「天上的母」。耶稣是「神在肉身显现」的救主(提前三16),所以祂必须以男性降生。
3.神起初用尘土所造的人,被称为「首先的亚当」;采取与亚当同样形像而降生的耶稣,被称为「末后的亚当」(林前十五45)。亚当既然是男性,耶稣当然也必须以男性降生了。
4.基督与教会有夫妇的关系(启二十一2、9-1O);基督是丈夫,教会是妻子(弗五31-32)。因此,耶稣非降生为男性不可。
十四、主耶稣是大卫的后裔。那么,大卫为何称耶稣为主?
答:1.所谓「耶稣是大卫的后裔」,是按肉体说;但按圣善的灵说,祂却是神的儿子,永远可称颂的(罗一3-4;九5)。
2.惟因耶稣是「道成肉身」,是「神在肉身显现」的救主(约一l、14;提前三16),所以不但大卫要称耶稣为主(徒二34-36),甚至连亚伯拉罕都要仰望祂的日子呢!(约八56-58)
十五、为何耶稣还要下地狱受苦?
答:1.耶稣下地狱受苦,有下列的圣经根据:
a.从午正到申初(下午三点),遍地都黑暗这段时间,是耶稣被钉 在十字架上最痛苦的时候。到了下午三点,耶稣无法再忍受,突然大声喊着说:「我的神!我的神!为什么离弃我?」(太二十七45-46),这就是耶稣下地狱受苦的时候。耶稣很会忍受 痛苦,虽然受鞭打,皮肉裂开(诗一三九3),被戴上荆棘的冠冕,又被钉在十字架上,百骨脱节(太二十七29、35;诗二十二14-17),祂都能静默无言,忍受到底(赛五十三7)。只有被神离弃,下地狱受苦,虽然是短暂,却无法忍受,所以祂便大声喊叫了。
b.「帖后一7-9」记载,当耶稣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,要报应那些不认识神和不听从福音之人的时候,他们必受刑罚,就是永远沉沦,离开主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。所谓「永远沉沦」,就是下地狱,永远受刑;「离开主的面」,就是失去主的恩宠;「离开主的荣光」,就是活在黑暗里。今天的世界虽然充满罪恶,神却仍未离弃世人,而借着福音要拯救他们出死入生;但当主耶稣再临的时候,那些被判定下地狱的人,却再也见不到主的面和荣光,而要永远受刑了。因此,当耶稣大声喊叫被神离弃的时候,正是祂下地狱代替我们受刑的时候。
c.「诗十六10」记载,大卫对神说:「因为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,也不叫妳的圣者见朽坏。」彼得说,这段经文是预言耶稣的复活,如今已经应验,并不是叙述大卫的遭遇;因为大卫已经死了,也埋葬了,却尚未复活(徒二27-32)。「撇在阴间」,日本文语体译本译成「弃置在阴间」;表示耶稣曾下阴间,只是未被弃置在那里。在旧约时代,「阴间」虽然也意味着坟墓,就是死人必去之地(创三十七35),但此处却不是;因为不至被弃置在阴间的,是主的灵魂,而不是主的尸体。「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」,则预言耶稣的尸体必从死里复活,而不至于朽坏。
2.耶稣所以要下地狱受苦,有下列几个理由:
a.满足神的公义:就国家的法律来说,罪重刑罚满重,罪轻刑罚也轻。只因世人罪恶滔天,所以耶稣必须被钉在十字架上,甚至下地狱受苦,才能满足神的公义,消除神的忿怒。如今,该受的苦耶稣都受了,神公义的要求已经得着满足,所以无人可控告神所拣选的人,也无人能定他们的罪了(罗八33-34)。
b.显明神的爱:人的生命比任何东西都宝贵,所以人人都珍惜自己的生命甚于一切。别人要为我们舍命,我们当然非常感激;如果要我们为别人舍命,就非再三考虑不可了。为别人舍命,确实不容易做到,即使为义人舍命,也是几乎没有的;若是为仁人舍命,或许有人敢做。惟有耶稣,既不是为义人死,也不是为仁人死,而是为罪人死,并且被钉死在十字架上,忍受痛苦的极限,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(罗五6-8)。
c.警告永刑之可怕: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,无论是皮肉的痛苦或是百骨脱节们的痛苦,祂都能忍受到底。只有地狱的酷刑;虽然短暂,却无法忍受,所以祂就大声喊叫了。主耶稣曾说,在地狱里,「虫是不死的,火是不灭的。」(可九47-48)。若不是主耶稣舍命拯救我们,我们将来都要下地狱去永远受刑,我们怎能忍受得住呢?得知真道以后,若故意犯罪,就不再有赎罪祭,而必落在永生神的手里,永远灭亡,那是何等的可怕呢!(来十26-31)。
d.留下顺服的榜样:「我父啊!倘若可行,求你叫这杯离开我;然而,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妳的意思。」(太二十六39)。这是主耶稣被捉拿那一天晚上,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词。「这杯」,就是十字架的苦杯。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」,是主耶稣当时的迫切需要,因为祂知道那杯是何等的苦,那刑罚是何等的恐布!「只要照你的意思」,表示主耶稣对天父绝对顺服的美德,因为祂知道,只有克服自己的软弱,遵行天父的旨意,才能成全救恩。
十六、何以说是独一神?耶稣不是有天上的父,而且又坐在天父的右边 吗?
十七、为什么本教会不主张「三位一体」呢?
十八、主、神、基督、耶稣,各有什么分别呢?
上列三题,合并答复如下:
答:1.我们所以主张「独一神观」,乃因耶稣是在万有之上,永远可称颂的神(罗九5),是神在肉身显现(提前三16),也是圣灵来降生为人的救主(太一18-21)。其次,圣灵是父的灵(太十20)、神的灵、基督的灵(罗八9)、耶稣的灵(徒十六6-7),也是神儿子的灵(加四6);由此可知,圣灵虽然有各种不同的名称,但父子圣灵究竟是同一位灵,而不是三位灵。因此,我们无法接受「三位一体」的神观。
2.耶稣所以称天上的神为父(太十一25),乃因祂成为亚当的样式,降生到世界来(罗五14;林前十五45),而亚当是神的儿子(路三38)。除了与亚当的身分相似之外,「神的儿子」也意味着神(约十30-36;罗一4)。
3.那稣所以坐在神的右边(可十六19),乃因神的救赎工作尚未完成(罗八23;弗一14,四30),所以祂升天后还要在神的右边继续做中保,不断的为我们代求(罗八34;来七20-25),直到祂将国交给父神(教会被提)为止(林前十五24;帖前四15-17)。
4.「主」:我们称神为主,也称耶稣为主(徒二34),因为我们是祂的仆人(伯四十二7;罗一1)。「神」:天地的主是神(徒十七24),耶稣也是神(罗九5),而且是同一位神(约十30,十四8-1O)。「基督」:是希腊文的音译,希伯来文的音译是弥赛亚(约一41 括号内的说明),意思是受膏者。耶稣是神的受膏者(徒十38),兼有先知(路四18;徙三22-23)、祭司(来九11-15)、君王(徒五31)等职分。「耶稣」:是道成肉身的救主的名字(太一18-21)。
十九、我怎样知道有神?(罗一18-20)
答:1.善恶的报应(18) (启廿二12)。
2.拜神的本性(19) (罗一21-23)。
3.善良的本性(19) (罗二14、15;太十九17)。
4.万物的受造(20) (来三4)。
5.生命的奥秘(20) (伯十二10)。
6.万有的秩序(20) (来一3)。
7.神迹的显明(20) (徒二22)。
8.圣灵的体验 (约贰三24)。
二十、神是怎么有的?
答:1.非受造之物(罗一25) 。
2.非人死所变(伯七9-10) 。
3.是自有永有(出三14) 。
4.是独一的神(可十二29;林前八5-6) 。
5.是充满宇宙(约四24;弗一23) 。
二十一、为什么要拜真神?
答:1.为尽本份(传十二13)。
a.我们是祂生(造)的(诗一百卅九13-15)。
b.我们是祂养的(徒十四15-17) 。
c.生死祸福在祂手中(撒上二6-7) 。
d.祂与人原有父子关系(路三38) 。
* 如儿女孝敬父母(徒十七24-29;赛一2-3) 。
2.为得平安(伯廿二21)(赛廿六3) 。
* 世界如苦海。
3.为回天家(来十一13-16;启廿一4)如同浪子回头。
* 人生如客旅。
二十二、为什么须要信耶稣?
答:1.人人陷在罪里(罗三23-五12)(参考八我没罪?) 。
2.不能自救救人(罗七14-24)(参考十三只要修身行善即可,何必信什么?)。
3.将来必要沉沦(来九27;罗六23)(参考九神这么善良不会定人的罪?)。
4.信耶稣得解脱(约三16-18)(参考十我罪很重,神不会要我?)。
二十三、耶稣是谁?(太十六)
答:1.是神降世为人(约一1、14、18)。
2.是人类的救主(路二8-11;约三16)。
二十四、从何事可以知道耶稣是真神?
答:1.降生(太一18-25) 。
2.神迹(约三2;十37-38) 。
3.德性(罗五6-8) 。
4.复活(约廿26-28) 。
5.应许(约十四16-20;徒二4) 。
6.自称(约十30 ;十四8-9) 。
二十五、怎么知道耶稣是救主?
答:1.无罪(罗五12;诗五一5;太一20-21) 。
2.胜罪(罗七15-29;来四14-16) 。
3.赦罪(可二5-12) 。
4.复活(林前十五20-22;50-58) 。
5.升天(约十四2-3;十六5-7) 。
二十六、信耶稣没有科学根据。
答:宗教本身谈的是灵界,属灵的信仰,非物质界,所以不一定要有科学根据。
二十七、〝信耶稣有平安〞但我看你却是〝屋漏偏逢连夜雨〞,耶稣并不保护你啊?
答:(约十六33)耶稣的应许绝不改变,但他所赐的平安与世上的平安不同(约十四27)且人受 患难原是命定的(帖前三3),但是神所给我们遭遇的试探不会过于我们所能受的(林前十2),且受苦可得益处(诗一一九17;彼前四1;太五11-12)。而到最后也必得安慰(约四十二10-15),且得荣耀(彼前二12)。
二十八、为什么外教会不称呼「神」而称呼「上帝」?
答:称呼「上帝」是来自「God」的翻译,这是自明朝末年,清朝初年的『耶稣会』传教士来中国后引用四书五经中的「上帝」一词译为「God」的中文称呼。所以上帝版的圣经称呼God为上帝。而圣经公会觉得不妥,因「上帝」为中国偶像神祇的名词,中国上帝是多数的如玉皇大帝、玄天上帝等故而有更正版「神版」的圣经。就把「上帝」两字取出,加入「神」,所以现今「神版」的「神」前面出现「空一格」的现象,真耶稣教会称「神」不用「上帝」是符合圣经原意的。
贰、有关罪、良心释疑
一、罪的观念从哪儿来?先天?后天?如何解释原罪和本罪?
答:1.圣经说,违背律法就是「罪」(约壹三4)。所谓「律法」,就是神的命令,能使人知道神的旨意(罗二18);也是神审判律法下之选民的依据(罗二12)。
2.历史上第一个违背神的命令而犯罪的人,是人类的始祖亚当(创二17;三 6-11)。这是「罪」的起源。
3.罪有遗传性,如同动植物的特性也会遗传给后代一样。所谓「原罪」,便是出始祖亚当遗传下来的原始罪。大卫说:「我是在罪孽里生的;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,就有了罪。」(诗五十一5);保罗说:「这就如罪是从一人(始祖亚当)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;于是死就临到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」(罗五12)。这些经文,都可作「原罪论」的神学根据。
4.所谓「本罪」,即本身所犯的罪。本罪包括思想、言语、行为,及信仰上的罪。分述如下:
a.思想上的罪:否定神(诗十4;十四1)、轻慢神(诗十13)、骄傲(箴十六5;可七1-23)、仇恨、嫉妒(加五19-21;约壹三12、15)、贪婪(可七21-23;弗五5)、淫念等(太五28),都是思想上的罪。
b.言语上的罪:撒谎(箴六16-19)、谗毁、背后批评人(罗一30)、秽言、淫词、妄语、戏笑的话(弗五3-4)、辱骂(林前五11)、咒诅(罗十二14;雅三9-10)、传舌等(箴二十六20-22),都是言语上的罪。
c.行为上的罪:苟合、偷盗、凶杀、奸淫、诡诈(可七21-23)、同性恋、邪恶、争竞、违背父母、背约(罗一26-32)、勒索(林前六10)、邪荡、邪术、恼怒、结党、纷争等(加五19-21),凡不该行而行的,都是行为上的罪。此外,知道行善却不去行,即该行而不行,也是行为上的罪(雅四17)。
d.信仰上的罪:天属神,地也属祂,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,都为祂所建立(诗八十九11),连我们人类也是祂所创造的(创二7)。神不但创造天地万物和人类,又赏赐空气、日光、食物和水给我们,以维持我们的生命。如果没有神的创造,便没有世界万物,也没有我们人类;如果神不赐给我们生活上的必需品,我们也不可能活到今天了。因此,敬畏神,谨守祂的诚命,是我们向神当尽的本分 (传十二13);凡不尽这本分的,都已干犯信仰上的罪了。此外,听见福音却拒绝不信也是罪(约十二48,十五22),看到神迹还是硬心不信更是罪(约十五24),而且定必受更重的刑罚(太十一20-24)
* 由上列的圣经根据可知,世界上确实没有一个完全无罪的人(罗三9,五12;加三22)。
e.原罪是「先天」的,本罪是「后天」的。原罪不但污染了人的「魂」,使人在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(诗五十一5),而且也是一种叫人不得不犯罪的力量(罗七14-20),圣经上称为「罪的律」;除非倚靠赐生命圣灵的律来释放,没有人能胜过它(罗七21-23,八2)。
二、如何使人知道他有罪?(一般人都说他没有罪)。
答:1.一般人所以会说他没有罪,乃因认为他既未犯国法,心地又善良,便毫无可责之处了。
2.我们所说的罪,是背逆神的罪。因为神是天地的主宰(徒十七24),祂的话就是命令,就是法律;祂是立法者,也是审判者(创二16-17;罗二2-6)。所以凡违犯神的话的就是罪人,而不管他是否违犯国法,心地是否善良。
3.职是之故,要使一个不认识神的人知道他有罪,必须先让他知道有创造天地万物的神;并且使他知道不尽本分敬畏神,谨守祂的诚命,就是罪,难免受审判(传十二13 -14)。
三、救恩和个人行为有关吗?大卫犯罪,神还是接纳他。而别人呢?
答:1.一个人所以能得救,乃始自神的拣选;而拣选是神的预定,与个人行为无关(弗一4-5;提后一9)。但蒙神拣选成为信徒之后,却要遵行神的旨意,恐惧战兢作成得救的工夫(太七21;腓二12)。这就是说,善行虽然不是得救的条件,却是信徒当尽的本分(多二14),不容忽视。
a.旧约时代尚无重生的恩典,所以旧约选民无论犯什么罪,只要切实悔改,都可以得着赦免。
b.当先知指出他的罪的时候,他实时谦卑认错。所以先知说:「那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。」(撒下十二13)。不但如此,他又把犯罪的事实写在诗篇上,交给伶长(诗班的指挥官),让诗班唱出(看诗篇第五十一篇篇首的细体字),而将自己的罪公诸于众。大卫虽是一国之君,却不顾君王的尊严,而勇敢认罪 ;这种谦卑忏悔的态度,是神所悦纳的(诗五十一17)。同样身为君王的扫罗,在先知责备他的时候,虽然也认罪,却要求先知在长老和百姓的面前抬举他(撒上十五30),以维持君王应有的尊严。两代君王作一比较,相去何其遥远。
c.神虽然悦纳大卫的悔改,但他所犯的却是滔天大罪——污辱拔示巴, 又谋杀其夫乌利亚(撤下十一2-5、14-17)。因此,神借着先知对他说:「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。……我必从你家中兴起祸患攻击你;我必在你眼前,把你的妃嫔赐给别人。」(撒下十二10-11)。后来,这些话果然逐项应验。大卫知道这些事都是出于神的惩罚,所以祸患虽然接踵而来,他却越发谦卑认罪,越发亲近神(撒下十六9-13)。这也是一般人难以做到的。
3.现在是新约时代,接受主宝血重生的洗礼之恩的信徒(弗一7;约壹五6-7;多三5),若再犯罪,怎能逃避神的忿怒呢?所以圣经警告我们说:「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,尝过天恩的滋味,又于圣灵有分,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,觉悟来世权能的人,若是离弃道理,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。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,明明的羞辱祂。」(来六4-6)。又说:「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,若故意犯罪,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。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。……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,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,又亵慢施恩的圣灵,你们想,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?……落在永生神的手里,真是可怕的。」(来十26-31)。
4.在新约时代犯罪的信徒,若想求神赦免他的过犯,他应该先问问自己:
a.我能像大卫这样谦卑认罪吗?
b.我有勇气当众忏悔自己的过犯吗?
c.当神的惩罚一再加重的时候,我忍受得住吗?我会更谦卑认罪,更亲近神吗?
5.信徒所犯的罪,有不至于死的罪,也有至于死的罪。所犯的若是不至于死的罪,别人当为他祈求,神必将生命赐给他(约壹五-6);他自己也可以悔改,神必赦免他的罪,洗净他一切的不义(约壹一9)。所犯的若是至于死的罪,则不当为他祈求(约壹五16)。当然,这并不等于说,连他自己也不可悔改祈祷。因为我们的神是既公义又慈爱的神,一个犯了至于死的罪的信徒,如果切实悔改,即使无法获赦而得救,至少也可以减轻罪刑的。这样不是比自暴自弃,一去不返的恶到底,以致加添神的忿怒更好吗?
四、「良心」在主内和未信主的人间,其标准相同吗?
答:1.圣经说:「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,鉴察人的心腹。」(箴廿27)。由此可知「良心」是灵的作用,能辨别是非善恶;在保罗的书信上,被称为「本性」,或「是非之心」(罗二14-15)。
2.所谓「标准」,若指衡量是非的标准,主内和未信主的人当然不同。因为主内的同灵常受真理的启发,又有圣灵的感动,衡量是非比较正确;未信主的人,若非特别下工夫修养,则对于是非的判断,自然比较迟钝。换句话说,良心对于衡量是非反应的敏感度,往往因人而异。
五、神要凭人的良心审判人,其适用范围如何?现在的犹太人吗?真教会以外所有人吗?一般教会的信徒呢?
答:1.圣经说:「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,也必不按律法灭亡;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,也必按律法受审判。」(罗二12)。这是神对外邦人(犹太人以外的世界万民)以及犹太人(律法下的人)研定的审判原则。在这个原则之下,没有律法的外邦人和律法下的犹太人,若不是悔改信从主的福音,都必灭亡。因为没有律法的外邦人,他们的良心有律法的功用,能辨别是非(罗二14-15);但因肉体的软弱,凡想凭良心而行的人,都无法如愿(罗七18-24)。律法下的犹太人,也因为肉体的软弱,「有所不能行的」(罗八3);以致想靠律法称义的犹太人,反而被律法定罪了(罗三20,四15)。所以圣经说:「我们已经证明,犹太人和希利尼人(代表一切没有律法的外邦人)都在罪恶之下。…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。」(罗三9-10)。
2.现在的犹太人也在律法之下,若不信从主的福音,将来必按律法受审判。因为现在的犹太人仍然持守他们的传统,从小就接受律法的训诲,以终其一生。但圣经预言,将来大患难临到他们的时候,他们「全家」(在大患难中留存下来的余数)都要得救全部悔改信从主的福音(罗十一25-27,九27、29;亚十三7-9)。
3.真教会虽然是基督的身体(西一24),也是基督的新妇,有资格被基督迎娶(启二十一2、9-10,十九7)。但信徒若未遵行天父的旨意,纵使奉主名传道,甚至有行神迹的恩赐,也是不能进天国的(太七21-23)。
4.对于一般教会的信徒,神要如何审判他们﹖请看本刊七月号「基本信仰」第四题的答案。
六、我没有罪?
答:Δ由罪的报应知道有罪。
1.劳苦(创三16-19;诗九十10) 。
2.死亡(创三19;传八8;罗五12) 。
3.恶行(创三7;罗七14-23) 。
七、神这么善良,不会定人的罪?
答:1.神有慈爱,断不喜欢恶人死亡(诗一○三8-13;结三十三11;彼后三9) 。
2.神是公义,万不以有罪为无罪(但九14;鸿一3) 。
八、我罪很重,神不会要我?
答:1.耶稣降世为拯救罪人(提前一15;赛一18) 。
2.耶稣是罪人的朋友(太九10-13;罗五8) 。
3.当悔改归正受洗归主(徒二38;三19) 。
九、我要先改好些,才信耶稣,这样好么?
答:1.人无法靠自己弃恶从善(罗七18-24) 。
2.靠主才能完全(罗八1-4) 。
十、只要我心真诚,信什么都是一样 ?
答:1.当以心灵和诚实拜神(约四24) 。
2.只有信耶稣,罪才能得赦免而得救(约三16;可十六16;徒廿二16)。
3.不信真理,必被定罪(帖后二10-12) 。
十一、只要修身行善即可,何必信什么?
答:1.世上没有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之人(传七20;罗二10-12) 。
2.孔子:闻义不能徙,不善不能改,是吾忧也。可见至圣先师仍有许多软弱。
3.保罗(罗七18)立志行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不由得我。
4.人能脱罪得救,非以立功之法,乃以信主之法(罗三23-28)。
十二、年幼的小孩没有做错事,为何会死?
答:人会死,都是由罪而来,因小孩也有原罪。
十三、为什么神允许死亡和痛苦发生?
答:是人犯罪的结果,也促使人在绝望中寻求真神。
十四、耶稣和穆罕默德有什么不一样?
答:耶稣是以爱吸引人,不是以武力压制人。
十五、为什么始祖犯罪,就使我们都犯罪,且神明知人的软弱,为什么要造善恶果。
答:罪是由一人而来(罗五12-14),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过错的,也在他的权下。神造人给人自由意志,是人的不顺服之因而犯罪若没善恶果也可能从别处犯罪,而人若顺服神就不会犯罪。
十六、天使虽然骄傲,但神是慈爱的神为什么不包容赦免,而叫他们到世间来作魔鬼呢?
答:按(赛十四12-14)、(结二十八1-17)魔鬼非单纯的犯罪,乃是背叛的天使,再则神是公义的神,罪与罚是必然的,而人是特别蒙怜悯(来一5-6),有耶稣的代赎。
叁、有关神迹释疑
一、圣经说神无所不能,为什么佛教也能行大能?
二、佛教和基督教一样,也有许多神迹,为什么说只有耶稣才是真神?
三、佛教、一般基督教会和本会均有神迹奇事,此事如何解释呢?
上列三题,一并答复如下:
答:1.我们说神无所不能,并不等于说其它的宗教就不能行异能。神的无所不能与佛教或别的宗教也能行大能,并不发生冲突。
2.当亚伦把杖丢在埃及的法老和他臣仆面前,使杖变为蛇的时候,那些法老所召来的术士也用邪术照样而行。但亚伦的杖却吞了他们的杖(出七10-12)。此事告诉我们,术士虽然也会行异能,却还不及真神所彰显的大能。因为天使是神造,其能力是神所赋予;而魔鬼是犯罪的天使,其能力乃在神的限制之下。
3.亚兰国的元帅乃缦长了大痳疯病,虽然求遍了名医,却得不着医治,连偶像都无法使他恢复健康。后来,因信从以色列国神人的指示,下到约但河里去沐浴七回,他就得洁净,完全复原了。于是,乃缦回到神人那里,很感激的说:「如今我知道,天下没有神!」(王下五1、14-15)。乃缦所体验的神迹,不但使他肯定惟有耶和华才是真神,而且是全能的神;同时,又使他否定了亚兰国的偶像,甚至否定了全世界一切的偶像。
4.我们所以说,只有我们所敬拜的才是真神,乃因祂具备了独一真神应有的条件如下:
a.祂是自有永有的神(出三14),无生之始,无命之终(参考:来七3)。
b.祂不但创造天地万物(创一1;诗一四六6),而且也创造了人类(创二7)。
c.祂是天地的主宰,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殿里,也不需要用人手服事;反倒将生命、气息和万物,赐给万人(徒十七24-25)。
d.祂的灵充满天地,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(诗一三九7-12;耶二十三23-24)。
e.祂有绝对的权柄,可以统管万有;连有大能的天使都要听从祂的命令,成全祂的旨意(诗一○三19-20;来一3)。
5.主耶稣曾预言,出现于末世的假基督和假先知,也能显大神迹和大奇事,以迷惑无知的人(太二十四24)。保罗也预言,在基督再临之前,必出现不法的人,照撒但的运动,行各样异能、神迹和一切虚假的的奇事,以迷惑一切不信真理,倒喜爱不义的人(帖后三8-12)。因此,某些教会也有所谓神迹奇事,并不足为怪。
6.依据我们所知道的事实,今天有些传教师行异能的情形,确实非常怪异,使我们不得不怀疑他的能力来源。当然,我们并不否认在一般基督教会中有些虔诚的基督徒,也有行神迹的恩赐,因为主耶稣曾应许,只要有信心,谁都必有神迹随着他(可十六17)。关于一般教会也有神迹奇事这个问题,请参阅本刊一九八七年七月号「有关教会释疑」第一题的答案。
四、有一个弟兄还在拜偶像的时候,有一次要经过平交道时,火车来了。忽然出现一个穿白衣的人,把他拉回来,使他保住一条命。几年后,他受浸归入本会。请问,这件事可算为神迹吗?
答:1.这是神迹。因为一个人所以能信主,乃在乎神的拣选(约六37、44、65);而神拣选的恩典是早在万古之先,就在基督里赐给我们了(弗一4-5;提后一9)。
2.神为了在那位弟兄的身上显明祂拣选的恩典,就在他遇到危险的时候,差遣天使来保佑他,使他以后有机会信主得救。
五、当我们发生意外事件而毫发未伤时,当然是蒙神保佑。但是未信主的人若有这种经验,是不是神的保佑?还是魔鬼所设下的圈套?
六、如果无神论者遇到了很神奇的事,是否也可称为神迹奇事?
上列二题,一并答复如下:
答:1.未信主的人或无神论者,以后也许会信主;若然,神当然会保佑他脱险了。
2.圣经说,凡事都有定期;生有时,死也有时(传三1-2)。因此,按照神的定命,如果他的死期未到,或不该如此死法,神也会保佑他脱险的;即使他不是神所要拣选的对象,也无妨。
3.如果是魔鬼所设下的圈套,必有迷惑人远离真神去信从牠的目的;若然,牠迷惑人的企图,必定很快就显露出来了。
4.除了上述几种情形之外,也可能是一种巧合。
七、神迹可遇不可求吗?
答:由下列的圣经根据可知,神迹是可求的。
1.大卫遇到危险时,常常求神保佑他脱险(诗三1-4;七1-2、10)。
2.神吩咐我们在患难之日要求告祂,祂必搭救我们,使我们得以荣耀祂(诗五十15)。
3.彼得坐监时,教会为他切切的祷告神。结果,神垂听他们的祷告,差遣天使来救彼得出监(徒十二1-12)。
4.雅各布布也告诉我们说:「你们中间有病了的呢?他就该请教会的长老来;他们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,为他祷告。出于信心的祈祷,要救那病人,主必叫他起来;他若犯了罪,也必蒙赦免。」(雅五14-15)。
5.当几个文士和法利赛人求主显神迹给他们看之时,主所以拒绝他们的要求,乃因他们不配看神迹(太十二38-39);而且他们常存不信的心要试探主,甚至要控告主,并非真实需要神迹。因此,主没有理由显神迹给他们看。
八、巧合乎?神迹乎?如何分辨?
答:1.「本会有些同灵的遭遇,也许是一种巧合,而未必是神迹。但有些奇妙的体验,却非用「巧合」所能说明;尤其是当奇妙的事一连发生几件的时候,更不容以「巧合」来抹杀。
2.巧合与神迹之区别,在乎解释上不要过于勉强。似乎是巧合的,不要勉强解释为神迹;以巧合难以说明的,也不要勉强解释为巧合。
3.此外,当事人内心的感受也可以做判断的依据。因为神既然他的身上显明祂奇妙的作为,也必使他能觉察,以增强他的信心,并激发他感恩的心才对。
肆、洗礼教义释疑
一、本会在施洗时是奉主耶稣圣名施洗,然对「太二十八19」此节经文又该如何恰当解释?尤其如何攻破其它基督教派执此而提出的「三位一体论」?
答:1.主耶稣确曾吩咐门徒们说,对于那些想要做门徒的人,要「奉父子圣灵的名,给他们施洗」(太二十八19)。但后来使徒们给人施洗时,却都奉主耶稣的名(徒二38,八16,十48,十九5),而未曾奉父子圣灵的名。
2.本会所以要奉主耶稣的名施洗,乃因使徒时代的施洗都如此。此外,我们又明白所谓「奉父子圣灵的名」,其正意是「奉主耶稣的名」。怎么说呢?
a.「名」一字,在原文上是单数,其译本也是;此事表示,父子圣灵是独一神,祂的名是独一的,就是「耶稣」。
b.就父的名而言,「因你所赐给我的名,保守了他们」(约十七12)一句,日译文语体作「在你所赐给我的你的名里,保守了他们」;英译标准本作「我在神的名里保守了他们,那名是你所赐给我的。」(I kept them in thy name,which thou hast given me.)可见父的名就是「耶稣」。
c.就子的名而论,祂是道成肉身的救主(约一14);道就是神,那稣的降生就是神在肉身显现(约一1;提前三16)。子与父原为一(约十30),看见子就是看见了父,父的灵在子里面(约十四8-9)。因此,子的名就是「耶稣」。
d.再就圣灵的名来说,圣灵是父的灵(太十20),神的灵(太三16)神儿子的灵(加四6)、基督的灵(罗八9),也是耶稣的灵(徒十六7),所以圣灵的名也是「耶稣」。
3.使徒们因为明白主耶稣所说「父子圣灵的名」的正意,所以虽然奉主耶稣的名给人施洗,却非但未违背祂的命令,反而更正确更明晰的遵行祂的旨意了。
4.关于「三位一体论」的错谬,以及本会所主张的「独一神观」,在此无法详述,请 参阅「圣灵论」再版第一章。
二、圣经说,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(可十六16)。犯罪后只要悔改,如天主教徒向神父忏悔,即能蒙主赦罪,为什么真教会不可?
答:1.圣经说,信徒所犯的罪有不至于死的罪,也有至于死的罪。若犯了不至于死的罪,同灵当为他祈求,神必将生命赐给他;如果所犯的是至于死的罪,则不该为他祈求(约壹五16-17)。
2.犯了不至于死的罪的信徙,只要切实悔改;主耶稣的宝血必洗净他一切的过犯(约壹一7-10)。若犯了至于死的罪,就是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,明明的羞辱祂,而不能从心懊悔了(来六4-8)。
3.所犯的虽然是至于死的罪.但若因无知而犯,后来知罪的,而有意悔改,却可以求神饶恕。只是故意犯罪的就再也没有赎罪祭,惟有战惧等候神烈火的惩罚了(来十26-31)。
三、圣经有没有肯定受洗「一定」要在活水中?
答:1.本会在活水中施浸,有下列几种理由:依据旧约圣经的预言
a.神向以色列人所应许,要洗除他们的罪恶和污秽的,是「泉源」(亚十三1)。
b.主耶稣再临以前,神必饶恕祂「产业之余民」的罪过;那时,神必将他们的一切罪投于深海(弥七19)。「产业之余民」就是经历大患难而未死的「余数」或「余种」(罗九 27、29),将来他们都必悔改,「全家得救」(亚十三7-9;罗十一25-27,「深海」是活水,将他们的一切罪「投于深海」,即在海里受浸,洗净他们的一切罪污。
2.依据历史上的事实
a.主耶稣在约但河里受约翰的浸(太三13-16),为我们留下在「活水」中受浸的榜样。
b.「哀嫩」一词,在原文上的意思是「泉」。由此可知,施浸者约翰所以要在哀嫩施浸,除了「因为那里水多」之外,也因为它是「活水」(约三23)。
c.本会初期的工人魏保罗于一九一七年四月三日(阳历五月二十三日)蒙主启示,禁食三十九天。四月八日(阳历五月二十八日)一禁食期间—正在大声祷告时,又蒙主启示,并且被圣灵引导,在北京永定门外大红门河受浸,也是「活水」。几十年来,我们依据上述几种理由,在海里或河里施浸的结果,常常有人看见水里有血的异象,也有许多病人得着奇妙的医治。这些异象和神迹一同印证,当我们在「活水」里施浸时,确实有主耶稣的宝血在水中(约壹五6-7);而且也足以令我们深信我们在「活水」里施浸是合乎真理的,是主所喜悦的(太三16-17)。
四、本会的洗礼为什么要用大水洗,而不于池水里施洗或施行点水礼?
答:1.本会所以不在「池水里」施浸,乃因池水不是「活水」;而且圣经上也没有可以在池水里施浸的吩咐,或在池水里施浸的纪录。
2.本会不施行点水礼的理由是:
a.「点水礼」(或称「滴水礼」)的施洗方式,没有圣经根据。
b.「受洗」一词,原文是「受浸」。所以当一位滴礼派的信徒问希 腊东正教的信徒说,你们为什么要采取浸礼的方式而不施行滴礼之时,他答道:「我们希腊人看的是原文圣经,而这个字在原文上就是浸。我倒要问你,为什么你们要施行滴礼?」
c.主耶稣下水受浸,给我们留下了榜样(太三16)。主所受的是浸礼,所以约翰需要特地找「水多」的哀嫩施洗(约三23)。
d.使徒时代的洗礼,便是效法了主耶稣的榜样。施洗者腓利和受洗者太监,二人同下水里去;洗好了,二人就从水里上来(徒八36-39)。
e.全身浸入水里,才能表明与主耶稣同埋葬的样式(罗六3-4)。
f.挪亚的方舟会被大水包围(创七11-12、17-20),以色列人过红海之时也是如此(出十四21-22);这两件事迹,都预表新约时代的浸礼(彼前三20-21;林前十1-2)。
g.神应许必饶恕祂产业之余民的方法,是将他们的一切罪投于「深海」(弥七19),即借着「大水洗」洗净他们的一切罪污。
h.本会初期的工人魏保罗蒙主启示,并且被圣灵引导,也是在河里受浸。
五、洗礼有赦罪的功效,而且圣经上说男女苟合即成为一体。若有姊妹在未受洗以前与人苟合,后来受了洗,她是否圣洁?与那个男人没有圣经上一体论的契约,而可以嫁给主内的弟兄?
答:此事要看那个男人是否有妇之夫?她与他发生性关系,是被迫的或是受骗的?或是同意的?那个男人若是有妇之夫,可以不嫁给他,而与主内的弟兄结婚。她虽然是未婚,但若因被迫或受骗而与他发生性关系,也不必嫁给他,而嫁给主内的弟兄(申二十二25-27)。因为在悔改而受洗的时候,她的一切罪污都已经洗净,成为圣洁了(徒二38,二十二16)。若是同意的(即纯属苟合性质),对方又是未婚,且彼此的条件也差不多,则嫁给他也无妨。
六、约翰的洗,也有「使罪得赦」(可一4)的功效吗?
答:1.「使罪得赦」一句,钦定版的译文是”for the remission of Sins.”。
2.”for”这个前置词,可以作「为求」某种目的讲,也可以作「向」某某目标讲。希腊原文是”eis”。依据「新约希腊语辞典」(岩隈直着,东京山本书店发行)的注释,”eis”有下列几种用法:
a.「为了」某种目的或企图例如:「作见证」(太十18)的「作」字;「使罪得赦」(可一4)的「使」字;「为此劳苦」(西一29)的「为」字。
b.「向」某某目标、目的地、结果……。例如:「以致灵魂得救」(来十39)的「以致」一词。
c.「为了」未来的目的例如:「好(做)夸(口)我没有空跑」(腓二16)的「好做」一词;「预(以)备将来」(提前六19)的「以备」一词。
3.综括上述钦定版的”for”与希腊原文的”eis”之含意和用法可知,这个字可以作现在的目的讲,也可以作未来的目的讲。当然,它另有其它多种含意和用法,在此不赘述。
4.兹依据圣经的真理,分别叙述这两种目的,以探讨约翰的洗是否有赦罪功效的问题如下:
①就现在的目的而言,「使罪得赦」一句,表示约翰的洗有赦罪的功效。理由是:
a.约翰是律法时代最后的一个先知(太十一13)。律法时代的选民以奉献祭牲给神,表示悔改,使罪得赦(利一3-4);接受约翰的洗之人,则以受洗表示悔改(太三5 -8),使罪得赦。
b.所谓「公牛和山羊的血,断不能除罪……,.靠耶稣基督只一次
献上祂弛的身体,就得以成圣」(来十1-18),乃否定处在新约时代仍然持守律法之人的观念,并非以新约时代的信仰来否定旧约时代的作法(献祭)。
c.如果律法时代的献祭没有赦罪的功效,神所规定「燔祭便蒙悦纳,为他赎罪」(利一4)那条律法,难道是骗人的吗?当然,基督若没有降生,成全十字架的救恩,便没有人能得救,是不言而喻的(约十四6;徒四12)。但基督要降生舍命,成全救恩,是神早就计划好的。所以圣经说,亚伯拉罕在仰望基督的日子(约八56); 又说,旧约选民要与我们同得,才能完全(来十一39-40)。
d.如今,基督已经成全救恩,形体取代了影像,献祭成为历史的陈述,便该接受基督的救恩(西二14-17;来九9-10;十1-18),求告祂的名受洗,洗去一切的罪了(徒二十二16)。
e.由于这个缘故,约翰才说他不是基督,而是奉差遣在祂面前的,是新郎的朋友;又说,祂必兴旺,我必衰微(约三28-30)。也因为如此,保罗才对以弗所的门徒说,他们虽然已经接受了约翰的洗礼,却要再受耶稣的洗(徒十九1-5)。
②就将来的目的而论,「使罪得赦」一句,表示约翰的洗不能洗掉人的罪。怎么说呢?
a.约翰曾作见证说,主耶稣是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(约一29)。
b.保罗说,约翰的洗是「悔改的洗」,不是赦罪的洗;因此,接受约翰的洗之人,必须再受耶稣的洗(徒十九1-5)。
c.「悔改的洗」虽然没有赦罪功效,却是赦罪的前提,即指向「赦罪目标」。所以说,约翰的任务是「预备主的道,修直祂的路」(太三3)。
5.这两种目的固然完全相反,却有一个共同点,即耶稣是独一救主,除了耶稣之外,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,可以叫我们靠着得救(徒四12);在耶稣成全救恩之后,若有人已经受了约翰的洗,仍然要再受耶稣的洗,才能洗去一切的罪(徒十九1-5,二十二16)。
七、父母都已受洗,洗净了罪,为什么他们所生的婴孩还有罪呢?
答:1.原罪是由祖先遗传下来的罪,当然,父母的原罪也包括在内(诗五十一5;罗五12)。
2.父母受洗后,他们的原罪和本罪都已经洗掉了(徒二十二16)。但受洗后他们还会犯罪(约壹一8、10)——包括违背真理的一切思想、言语和行为。
3.由此可知,父母都已受洗,洗净了罪,他们所生的婴孩仍然有罪,所以非给他们受洗不可。﹙此题尚有意见?﹚
八、孕妇受洗之后,所生的婴孩需要受洗吗?为什么?
答:1.受洗不但有许多与得救有关的属灵功效,而且也是「个人」成为基督里的「肢体」,与基督发生一体关系的开端(林前十二13、27)。
2.孕妇受洗之后,她已有分于许多关乎得救的恩典,并且已成为基督里的肢体了。但她腹里的胎儿并没有受洗,所以出生后仍然要受洗,才有分于基督里的一切恩惠。
九、浸礼教义的问答 :
1.为什么要受浸礼?
答:a.「受浸叫你们的罪得赦。」(徒二38) 。
b.「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。」(可十六16) 。
c.「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,就不能进神的国。」(约三5) 。
2.浸礼的方法当怎样?
答:a.要奉主耶稣的名(徒二38;十九5) 。
b.要低下头(罗六4-5;约十九30) 。
c.要全身入水(西二12;约三23) 。
3.谁可以受浸?
答:凡是相信、悔改、立志的人都可以受浸(可十六16;徒二38;路十四25-33) 。
4.婴孩受浸的根据是甚么?
答:a.婴孩生下来就有罪(诗五一5)
b.以色列人的婴孩,生下来第八天就要受割礼(创十七9-14;西二11-12) 。
c.以色列的婴孩,都出埃及过红海(出十9;林前十1-2)。
5.受浸以后当怎样?
答:一举一动要有新生的样式(罗六4) 。
伍、洗脚礼教义释疑
一、洗脚是犹太人的风俗,基督徒需要吗?一般教会不举办洗脚礼的理由何在?
答:一般教会认为洗脚只是犹太人的风俗,不是圣礼;主耶稣洗门徒的脚,不过是要教训他们彼此谦卑服事而已。但当主耶稣洗门徒的脚时,由祂所说的和所做的来判断,我们却认为洗脚是含有教训性的圣礼。理由如下:
1.主耶稣说,若拒绝祂的洗脚,就与祂无分(约十三8)。彼得知道事态严重,所以即时要求,不但脚,连手和头也要洗(约十三9)。拒绝了犹太人风俗上的洗脚,会严重到「与主无分」的地步吗?彼得会如此惶恐吗?
2.接受主的洗脚,有洁净的功效(约十三10)。但所要洁净的是灵性,而不是血肉之体(约十三10下-11)。犹太人风俗上的洗脚,能洁净人的灵性吗?岂非只能洗净血肉之脚的污秽吗?
3.「差人」一词(约十三16),在原文上与「使徒」(apostolos)同字,表示这洗脚不是对一般信徒的命令,而必须由奉主差遣的人来执行(约十三20)。犹太人风俗上的洗脚,何须由奉差遣的人来施行?不是谁都可以做吗?
二、洗脚是犹太人的习俗,表示谦卑的态度而已,是否该列入基本教义内?
答:洗脚原是犹太人的风俗,但当主耶稣洗门徒的脚之时,却已经超越了风俗的范围,而使它成为含有教训性的圣礼了。
三、洗脚礼执行者的位分,是否一定要比受洗者更大?
答:1.洗脚礼的执行者,必须是奉差遣的人。
2.所说「奉差遣的人」,就狭义而言,就是传道者、长老和执事等圣职人员;就广义来说,则一切受圣灵的信徒都是(约二十21-22;路四18)。
3.奉差遣的人奉主耶稣的名执行洗脚礼之时,是代表主的身分,所以接受他的洗脚,等于接受主的洗脚。因洗脚礼的执行者是奉差遣的,接受洗脚者应心存感谢。
四、接受洗礼时,要全身入水,那么全身都已干净,何必再次施行洗脚礼?
五、洗礼时已经全身受浸,若说已有赎罪功效,何需另外接受洗脚礼?
六、洗礼也有洗到脚,为何还要接受洗脚礼?
答:上列三项问题内容类似,一并答复如下:
1.首先,我们应该相信洗脚礼是必须接受的。因为主说,接受祂的洗脚,本与祂有分约十三8);而彼得非常恐慌的对主说:「不但我的脚,连手和头也要洗!」(约十三9)。由此可知,拒绝洗脚礼的后果是多么可怕!另外,在约翰福音十三章十节所记:「只要把脚一洗」一句,亦表示洗脚礼是必需的。
2.其次,我们可以比较下列几种译本,以了解约翰福音十三章十节的正意:「凡洗过澡的人,只要把脚一洗,全身就干净了;你们是干净的,然而不都是干净的。」(国语和合译本)。「洗了澡的人,除了脚以外,是无需乎再洗的,他乃是完全洁净了;你们是洁净,然而不都是。」(吕振中译本)。「洗过澡的人,全身都干净了,只需要洗脚。你们是干净的,但不是每一个人都干净。(现代中文译本,一九七五年圣经公会出版)。「沐浴过的人,已全身清洁,只需洗脚就够了。你们原是洁净的,但不都是。」(思高译本)。
3.上列的译文中,下半句表示犹大企图卖主,因而灵性不干净(约十三11)。
4.上半句的经文,依据「国和译本」的译文,好像说,洗过澡的人,并未全身干净,所以需要洗脚。若然,受过浸礼的人(洗澡:比喻浸礼),是否全身的罪污没有完全洗净?浸礼的洁净功效,是否不够完全?依据「吕译本」、「现代中文译本」及「思高译本」的译文,则接受浸礼的人,已经全身洁净了。若然,何必再受洗脚礼?
5.其实,「国和译本」的含意,与其它三种译本并未冲突。理由是:
a.照字面上的意思来说,洗过澡的人,他的脚可能再沾污(犹太人的生活习惯是赤脚或穿凉鞋,容易沾污),所以需要「把脚一洗」,才能保持全身的干净。否则,何必洗脚?
b.就灵意上而言,洗澡比喻浸礼。所以受浸后还要接受洗脚礼,才能保持全身的圣洁。浸礼与洗脚礼的洁净功效,并没有抵触。
c.洗脚礼之所以有洁净灵性的功效,乃因不是单用水,而是「用水借着道」(弗五26)。道是神的话,能使人成圣(约十七17)。
d.受过浸礼和洗脚礼的人,在生活上若有过犯,只要坦诚认错,主的宝血就再一次洁净他了(约壹一7-10)。因为洗脚礼是与主有分的圣礼(约十三8),一生只接受一次就够了。
七、为什么要受洗脚礼?除了洗礼外(全身受浸),为何不受其它的洗礼?
答:1.我们必须接受洗脚礼的理由,请看第四问的答复。
2.受过浸礼之后,全身都干净了,所以只需要洗脚(约十三9-10)。
答:不必列入可也。
答:没有。因为洗脚礼的功效是与主有分,并且保持全身圣洁,所以主耶稣不必接受洗脚礼。
十、耶稣已成全律法,我们可以不再守旧约那样烦杂的律例,所以洗脚礼可以只重意义,不重形式。
答:1.洗脚礼是新约时代的圣礼,不是旧约时代的律例。
2.洗脚礼是含有教训性的圣礼,所以意义和形式都重要。就意义来说,我们必须在生活上实践洗脚的教训;就形式来说,一切圣礼都是借着形式来表征的。
十一、本会施行洗脚礼时,为什么男的洗弟兄的脚,女的洗姊妹的脚?男的不可洗姊妹的脚吗?
答:圣经上并没有这种限制,但男的洗弟兄的脚,女的洗姊蛛的脚,总比男的洗姊妹的脚更合适;就授受与旁观者三方面的心理反应来说,都较合宜。
十二、施行洗脚礼的时间,是否必须紧接在施行浸礼之后?有没有圣经根据?若在受浸后隔一段时间才受洗脚礼,可以吗?
答:1.主耶稣设立洗脚礼之时,对彼得说:「凡洗过澡的人,只要把脚一洗,全身就干净了。」(约十三10)。在此,「洗澡」乃比喻洗礼。可见受洗脚礼的时间,必须紧接在受浸礼之后。
2.若有人在受浸礼的时候,没有受洗脚礼,则隔一段时间才受洗脚礼也可以。
3.为了避免发生受浸礼而未受洗脚礼的情形,在前往洗礼场之前,应该向将要受浸礼的人吩咐清楚,使他们都知道,受浸后还要回来会堂受洗脚礼。
十三、如何为无双脚之人施行洗脚礼?
答:不必。因为他已无可洗之脚了。
陆、圣灵教义释疑
一、曾听到「拿撒勒人会」的信徒谈论圣灵的事情。他们走在「祷告山」得到圣灵,也是满心欢喜,而且看见异象。这与本会的圣灵是否相同?还是另有一灵迷惑众人?
答:1.受圣灵的绝对凭据是「说方言」,与使徒们的体验相同(徒十44-47;十一15)。
2.即使能「说方言」,也要试验那些灵是不是出于神。依据(约壹四1-6)那段经文,试验的方法是:
a.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吗?
b.所论的是属灵的事,或是世界的事?
c.能不能听从使徒们所传的原始福音?换句话说,能不能接受真教会所传的基本信仰?
二、如何客观证明得到圣灵?也就是说,如何告诉一位自己认为尚未得到圣灵的人说,他已经得到圣灵?
答:如果他能「说方言」,还不知道他已经受圣灵,则可以问他说:「你说方言是出于自己的意思呢?或是被动的呢?」若是被动的,便是圣灵感动他说的,他确实已经受圣灵了。
三、有些教会说他们也有圣灵(与我们类似),而我们说本会所领受的圣灵有圣经根据。如此各说各话,如何能合一呢?神让这种事发生,是否有属灵的意义?圣灵是进天国的凭据,其它教会若没有圣灵,是否能得救?
答:1.一般教会所领受的是不是圣灵,可以依据「约壹四1-6」的方法来试验(请看一问的答复)。其中最重要的是,其能否接受本会所传扬的基本信仰?当然,基本信仰的沟通,由于双方在观念上的差距,需要假以时日,多次的接触,才能成功。但若排拒到底,始终无法沟通,我们便可以断定他们所受的是谬妄的灵,而不是真理的灵了(约壹四6)。
2.「我另外有羊,不是这圈里的;我必须领他们来,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;并且要合成一群,归一个牧人了。」(约十16)。关于教会的合一问题,主耶稣在此告诉我们下列几件事:
a.「羊」指信徒,「羊圈」是教会;,「这圈」是主特别指定的真教会。
b.「我必须领他们来」一句,表示教会的合一是主的旨意,也是祂非做不可的工作;主的旨意没有人能拦阻(伯四十二2),用不着我们为祂担心。
c.「听我的声音」,就是顺从圣灵的引导,虚心接受真理。因为圣灵是主的灵(徒十六6-7;林后三17),真理是主的话(提前六3)。
d.时候一到,凡是主的羊,都必听从主的声音,「合成一群,归一个牧人了」。过去如此,将来也必如此。
3.神让这种事发生,不但有祂的旨意,而且对我们也是有益处的(罗八28)。如下:
a.他们新领受的若是圣灵,迟早必与我们合而为一。因为主的羊必听从主的声音,合成一群,归一个牧人。
b.惟因他们也主张「说方言」是受圣灵的绝对凭据,所以即使他们所领受的不是圣灵,也会把「受圣灵必说方言」的信息传开的。二十世纪初叶所兴起的「五旬节运动」,以及最近所兴起的「新五旬节运动」,对于基督教界所发生的影响,不是可以证实此事吗?
c.对于虚心查考真理,且渴慕被圣灵充满的人来说,则有比较真假道与辨别诸灵的机会。
4.进天国的条件,除了领受圣灵之外(约三5;多三5;罗八9;弗一14),还要接受「全备的福音」(西一25、28),就是未被更改的纯正的福音(加一6-9;提后一13-14),并要遵行天父的旨意(太七21-23)。一般教会自以为他们也有圣灵,乃由于既往的牧者的误导(耶五十6;太二十三15),而非因他们故意弃绝真道。当世界末日主审判万民的时候,主若要怜悯他们的无知,他们也许可以得救吧!至于主要依据圣经的话来审判他们呢?或要本着怜悯的心来包容他们呢?到了那一天就知道了。因为审判在乎主(徒十七31),我们不能取代。我们该持守的是合乎圣经的真理,我们当尽的本分是传扬纯正的福音。如此而已。
四、慕道朋友有时会问:「你们要请神来,为什么那样容易,一祷告圣灵就来?」我们该如何向他们解释「圣灵的浸」?
答:1.圣灵是神的灵(太十20;路十二12);受「圣灵的浸」就是圣灵降在身上(徒一5、8),或说受圣灵(徒八15-17)。
2.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,是因为祂赐给我们圣灵(约壹三24);我们所以知道我们已经领受了圣灵,则因为我们会「说方言」(徒十44-47)。能「说方言」,是为不信的人作「证据」的(林前十四22);这证据,就是神住在我们里面的证据。
3.我们所以一祷告就被圣灵充满,会「说方言」,乃因圣灵永远住在我们里面(约十四16-17);并不是每当祷告时,圣灵才重新降临。所以保罗说:「我若用方言祷告,是我的灵祷告…。我要用灵祷告,也要用悟性祷告……。」(林前十四14-15)。「我要……」,表示已经领受圣灵的人,随时随地都可以照自己的意愿,用「方言」祷告,被圣灵充满。
五、已经受圣灵的人,有圣灵的帮助,为何行道无力,无法过着得胜的生活?
答:1.哥林多教会是神的殿,神的灵住在他们里头(林前三16),而且有各种属灵的恩赐(林前十二8-27)。但他们却彼此嫉妒、分争结党、自高自大,在基督里做婴孩,永远不长进(林前一10-12,三1-3,四7)。
2.圣灵是从上头来的能力,能释放我们脱离罪的捆绑,帮助我们弃恶从善(路二十四49;罗八1-2),使我们过得胜的生活(结三十六26-27;路四1-14;约十四30)。
3.有些人领受圣灵之后,他的生命和生活确实有极大的改变(多三5),有些人却毫无改变,与未受圣灵的人并没有分别。若想过着得胜的生活,首先要决心「攻克己身,叫身服我」(林前九27),其次要「顺着圣灵而行」(加五16),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(罗八13)。
4.主耶稣在客西马尼祷告的时候,因软弱而求神撤去十字架的苦杯;但主却不敢强求,而求神只要成就祂的意思。结果,有一位天使从天上显现,加添祂的力量(路二十二42-43)。主这次经历告诉我们,决心顺从天父的旨意在先,随后便能从神得着完成决心的力量了。
5.信仰生活是一场长期的战争,想完成灵修的工夫,过着得胜的生活,必须忘记背后,向前奔跑,不断的追求(罗七18-24;腓三12-14;太十一12;路九62),才能如愿以偿。
六、何谓五旬节?神为何在五旬节让门徒被圣灵充满?
答:1.「五旬节」也叫做「收割节」,在原文上的意思是「第五十」;即在逾越节过后,自无酵节的第一日算起第五十日(利二十三15-17)。
2.五旬节是犹太人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,散居在各国的犹太侨民都要回来耶路撒冷守节;但节日一过,他们就要束装离开祖国,回到他们的侨居地去了。由此可知,神选定五旬节来实现祂的应许,浇灌圣灵给他的选民,至少有下列两个目的:
a.为向从各地聚集在耶路撒冷的犹太人证明,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,并且升天了(约十六7;徒二33)。
b.为使基督的复活和升天以及圣灵降临的信息,在一天之内传遍于世界各国。
七、翻方言是翻译地方的语言,或是翻译灵言?
答:「方言」一词,原文是「舌」(glossa);吕振中译本作「卷舌头说话」;浅文理译本作「灵言」。因此,翻方言并不是翻译地方的语言,而是把圣灵感动人说出来的「灵言」译成悟性的话,使各人都听得懂(林前十四2、13)。
八、五旬节圣灵降临时,门徒所说的是「别国的话」,并不是「舌音」(徒二4),是吗?
答:五旬节圣灵降临的时候,门徒所说的话虽然令人听得懂,却不是地上的各种语言。理由如下:
1.「别国的话」一句(徒二4),使人觉得门徒所说的,一定是地上各国的语言;其实,门徒所说的是「方言」,但圣灵却使那些犹太侨民听成自己的乡谈。
2.经验告诉我们,少数人同时说出几种不同的语言,就使听众因声音混杂而听不出什么了;何况五旬节圣灵大降时,约一百二十人都被圣灵充满(徒一15,二1-4),其声音必定更混杂。但那些从各国回来的侨民却听得出是自己的乡谈(十五种语言),并且能辨识门徒正在讲论着「神的大作为」(徒二11)。如果一百二十人真的同时说出地上的十五种语言,那些侨民各人都能听得如此清楚吗?
3.只有虔诚的犹太侨民才听得出是自己的乡谈(徒二5-8),而不虔诚的人都因听不懂而讥诮说,他们无非是被新酒灌满了(徒二13)。「还有人」下句(徒二13),原文是「其它的人们」,吕振中译本作「另有人」;表示那些讥诮的人是另一个团体,与虔诚人不同。如果门徒所说的是地上的各种语言,则虔诚与否,应该都听得懂才对。不是吗?
4.神为要拯救那些虔诚的犹太侨民,便赐给他们翻方言的恩赐,使他们明白门徒所讲论的是「神的大作为」;结果,他们便为罪自责,悔改信主,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了(徒二37-41)。
5.这种翻方言的恩赐,圣经上与特殊恩赐的「方言讲道」并列,并不是每个受圣灵的人都有分,而是圣灵要赐给谁就赐给谁的(林前十二10-11、30;十四26-28)。
九、同样是神所赐的圣灵,为什么有些人受圣灵很快乐,有些人却没有快乐的感觉呢?
答:受圣灵的体验,各人未必相同。只要能说方言,就算已经受圣灵了,有没有肉体快乐的感觉并不重要。事实上属肉体的快乐比较容易感觉得到,而受圣灵者有的只是属灵的快乐,心中清洁平静、安宁,何等美好!
十、受圣灵的人祷告时,为什么身体会振动?身体振动是不是必需的?
答:1.有些人认为受圣灵时身体会振动,是情绪的反应。其实,身体的振动也是有圣经根据的。如下:
a.主耶稣曾用风吹的情形,比喻受圣灵的状态(约三8)。「风」字,原文是「灵」同字。人用肉眼看不见风,也看不见圣灵;不晓得从哪里来,往哪里去。风吹的时候,人能听见它的响声,也能看见物体被吹动的状态;圣灵降临的时候,人能听见祂感动人说方言的声音,也能看见人体被振动的状态。
b.五旬节圣灵大降时,约一百二十人都被圣灵充满。有人讥诮说,他们无非是被新酒灌满了(徒一15,二1-4、13)。此事证明那些讥诮的人必定听见门徒「说方言」,并且看见他们「身体振动」,认为不雅观;因为发音不清楚,好像口吃,且摇晃不定,是喝醉酒的特征。为了澄清他们的误会,彼得说:「你们想这些人是醉了,其实不是醉了,因为时候刚到巳初(早上九点)。」(徒二15)。接着,彼得引证约珥的预言,证明神所应许的圣灵已经降临了;他们所以如此,乃因被圣灵充满的缘故(徒二16-18)。其次,彼得又证明基督已经复活升天,将神所应许的圣灵浇灌下来了;这就是你们现在「所看见,所听见的」(徒二32-33)。所谓「看见」,就是看见他们的身体会振动;所谓「听见」,就是听见他们会说方言。固然他们曾听见「从天上有响声下来」,又看见「有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」(徒二2-3)。但这些来自上头的奇妙景象,却只能叫他们惊奇,而不至于使他们讥诮;惟有「说方言」和「身体振动」,一见似乎有些怪异,才会使他们讥诮。
2.受圣灵时身体会振动虽然有圣经根据,却不是必需的。理由是:
a.依据约翰福音三章八节,主耶稣所强调的是「听见风的响声」;而「看见物体被风吹动」,是我们的了解。
b.五旬节圣灵大降时,圣经特地描述的是:「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,说起别国的话来」;「这声音一响,众人都来聚集」(徒二4、6)。
- 哥尼流的家人、亲属和密友受圣灵时,与彼得同行的信徒所以知道他们受圣灵,乃因「听见他们说方言」(徒十24、44-46);至于他们的身体有无振动,圣经却只字未提。
d.依据本会信徒受圣灵的体验,除了会说方言之外,多数人连身体也会振动;但少数人却只会说方言,身体并没有振动。
e.因此,「说方言」是受圣灵的绝对凭据(徒十44-47,十一15);身体振动是普遍的现象,而不是必需的现象。
十一、灵洗的教义问答
1.什么叫做圣灵的洗?
答:灵洗就是圣灵降在人的身上,充满于人的心里(徒一4、8;结三十六、26-27)。
2.圣灵是什么?
答:圣灵也称为「神的灵」或「基督的灵」,因为父与子原为一,圣灵就是真神自己的灵﹙罗八9;约四24﹚。
3.受圣灵的重要性是什么?
答:主说:「人若不从水和圣灵生,就不能进神的国。」﹙约三5﹚。「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,我们是神的儿女。」(罗八16)。「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。」﹙弗一14﹚「人若没有基督的灵,就不是属基督的。」(罗八9)「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,你们就必得着能力。」﹙徒一8﹚。
4.圣灵临到人的身上。有什么表现?
答:圣灵临到人的时候,人的舌头会跳动或卷动而说出方言圣灵的言语,身体也会被震动起来。所以第三者听得见,又看得见﹙徒十44-46;二33﹚。
5.怎样才能得到圣灵的洗?
答:要信主且领受合法的浸礼,并要在祷告时情词迫切的直求,就必蒙天父真神应允,赐给圣灵。﹙徒十九1-7;路十一5-13﹚。亦有人在慕道期间,因听到道理,心里相信,受圣灵感动而得圣灵,就像哥尼流的亲友们﹙参徒十44-48﹚。
十二、为何外教会也说他们有圣灵,且有神迹?
答:外教会有神迹,这可能有,而有圣灵,这可能其对圣灵的认定与我们教会有所不同,当谨慎辩明。
十三、为什么传道、长执看得懂真、假圣灵呢?
答:有属灵的智慧与经历,甚至有辨别诸灵的恩赐,就可看懂真、假圣灵。
十四、得胜灵的人会再得邪灵吗?正、邪不是对立的吗?
答:得圣灵后要保持圣洁,常常顺从圣灵引导结出圣灵果子,也不给魔鬼留地步,就不会再 得邪灵。
十五、外教派说:耶稣的灵与神的灵是分开独立,也就是父子关系。何解?
答:神与耶稣父子关系乃是因救赎的需要而产生。然由(约一1-14)知耶稣就是神,且耶稣自己见证自己就是神(约十30),故神的灵就是耶稣的灵(罗八1-11)。
十六、我们信的时候就有圣灵了,你们的灵言只不过是一种恩赐而已。
答:如果信的时候就有圣灵了,保罗就不必问说:「你们信的时候受圣灵没有?」他们也回答说:「『没有』也未曾听见有圣灵赐下来。」(徒19:2)可见,信与受圣灵是两回事,有一次,腓利传福音到撒玛利亚,很多人信耶稣,并受了洗,还有许多神迹随着。可是圣灵却说:「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一个人身上,他们只奉主耶稣的名受了洗」(徒8:16)所以,彼得约翰特别为他们祷告要叫他们受圣灵,后来,他果然受了圣灵。而怎知道受圣灵呢?因听见说方言,就是所谓的「灵言」,当彼得在哥尼留家讲道的时候,圣灵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,为何能知道呢?因听见他们说方言(徒10:44-48)所以,灵言不是一种恩赐而已。
十七、对本会的祷告方式不能接受?
答:有一句话说:「不习惯习惯养成的」,因以往没有接触过方言祷告。所以,不能接受本会祷告方式,相谮常常接触就会习惯了。此外,打从心里说:「我找到了!」而充满感谢。
十八、灵言有分别吗?
答:保罗说:「恩赐原有分别,圣灵却是只有一位」(哥前12:2)又说:「身体只有一个,圣灵只有一个」(弗4:4)所以,圣灵只有一个。没有分别,而显明圣灵的灵言,也许因口音而有些许的不同,但都有其共通点就是舌音,英文圣经提到说方言以speak in a fongue(哥前14:2)也就是舌头发音。
柒、圣餐礼教义释疑
一、常领圣餐,也常听圣餐礼的道理。但不知道这饼和葡萄汁的原料,以及制造过程和制造过程中应注意之事项。
答:1.材料
①饼
a.用无酵饼,因为酵表征罪,无酵饼表征主的身体圣洁无罪(林前五6-8)。主在逾越节的筵席上设立圣餐礼,祂所祝谢的是无酵饼(路二十二14-20、7;出十二17-18)。
b.只用一个饼,因为基督的身体只有一个,一个饼表征教会在基督里的一体关系(林前十17)。
②杯
a.生葡萄或葡萄干。
b.用葡萄汁(太二十六29),不用葡萄酒,因为酒也是发过酵的东西。
2.制造过程
①饼的制造过程
a.用水和面粉调和,揉出筋来。面粉要用高筋或中筋,韧性比较强。
b.面粉的量,视人数多寡而定。若是二百人,半公斤就够了。
c.揉好后,做成圆盘形,放在煎盘上,用文火烤。直到两面都熟透为止。
②杯的制造过程
a.将生葡萄放入果汁机,打出汁来,过滤待用。
b.若用葡萄干,则加入一点儿水,用果汁机打碎,以文火煮出汁来,过滤待用。
3.制造过程中应注意之要项
①做饼应注意之事项
a.揉面时,不可添加任何调味品。
b.烤圣餐饼的煎盘,不可做俗用。
c.烤饼时,不可放油。翻面时,要轻轻的翻,以免裂开,变成两个饼。
②榨葡萄汁应注意之事项
a.用葡萄干煮汁时,水不要过多,以免降低浓度。
b.瓶装或罐头装的葡萄汁,有防腐剂,不要用。
二、据我所知,分派洗涤圣餐杯之工作人员,都是未婚的姊妹,理由何在?已婚的弟兄姊妹,可否担任这项工作?
答:我们的前辈如此指导,大概认为未婚的姊妹比较圣洁。基于这种想法,原则上只要准备圣洁的身心,以敬虔的态度来洗涤,既婚的同灵也是可以担任这项工作的。
三、本会主张「灵化说」,即祝谢后,借着圣灵的运行,无酵饼和葡萄汁便灵化为主的肉和血。但圣经上未明载主耶稣的祝谢词。请问祝谢词该包括那些内容,才足使这无酵饼和葡萄汁灵化?本会对祝谢词的内容,有无作特别的规定?
答:1.无酵饼和葡萄汁的「灵化」,在乎主耶稣的话(太二十六26、28;约六52-53、 60-63),以及圣灵的运行,并不在乎祝谢词的内容。
2.祝谢无酵饼的内容可以包括:
a.感谢主耶稣为我们受死在十字架上,成全救恩。
b.感谢主的拣选,使我们得以领受弛的救恩,归入祂的名下。
c.愿主照着祂的话,并圣灵的运行,使这个饼灵化为祂的身体。
d.求主使我们同领祂的身体之后,更加同心团结,实实在在成为 一体,兴旺教会,荣耀祂的圣名。
e.求主时时用真理教导我们,借着圣灵帮助我们,使我们今后更加爱主,尽心、尽性、尽意、尽力报答主的恩典。
3.祝谢杯的内容可以包括:
a.感谢主耶稣为我们舍命流血,洗净我们一切罪污,使我们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
b.求主照着祂的话,并圣灵的运行,使这个杯灵化为祂的血。
c.求主凭着祂丰盛的慈爱,每逢我们想起自己的过犯,跪在祂的施恩座前悔改的时候,再一次用祂的宝血洁净我们,使我们成为圣洁。
d.求主使我们领受祂的肉和血之后,属灵的生命更丰盛,信心越发坚固,灵性更加长进,一生一世遵行天父的旨意,行完今生信仰的路程,将来得以被主接回天家,永远与主同在。
4.本会对祝谢词的内容,并没有特别的规定,各人可以凭着圣灵的感动祝谢。
* 上列祝谢无酵饼和杯的内容,只供为参考。「台湾总会规章细则」第一六九页有一篇「祝谢词」,也可以做参考。
四、圣餐礼的饼不能加酵,但是主耶稣却说,天国好像面酵,有妇人拿来,藏在三斗面里,直等全团都发起来(太十三33)。为什么?
答:1.「面酵」;表征虚伪(路十二1)、邪恶(林前五6-8)和异端(太十六6、12;加五7-12)。
2.由于化学作用,酵会使全团的面粉都膨胀起来(林前五6;加五9)。一点儿虚伪、邪恶和异端,若存在于教会中,则教会必俗化,而且败坏。
3.「妇人」:表征恶者(亚五7-8;启十七1-6)。虚伪(太五37;约八44)、邪恶(徒十三10(约壹三8、10)和异端(提前四1;约壹四6),都来自恶者。
4.「藏」;是偷偷地放进去,显露了恶者的工作向来都如此,所以要儆醒防备。
5.「面」:表征教会(林前五7)。
6.圣餐礼的饼,一经祝谢,便「灵化」为主耶稣的身体(太二十六26;约六52-53、60-63);圣餐饼也可以表征教会,因为教会是基督的身体(林前十16-17;西一24)。因此,圣餐礼的饼不可加酵。
五、圣餐礼的无酵饼和葡萄汁不可留到隔天,要当天吃完。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,神为什么吩咐他们要带着无酵饼?
答:1.逾越节的羔羊预表基督,逾越节的筵席预表圣餐礼(林前五7);羊肉要全部吃完,不可留到次晨(出十二10 ),表示尊重主,不蹧蹋主。
2.圣餐礼的饼和杯,是主的肉和血(林前十16);要全部吃完,不可留到隔天,也表示尊重主。
3.以色列人出埃及时,”神吩咐他们要带着无酵饼,有几个理由。
a.他们必须”吃无酵饼七日,世世代代守为无酵节(出十二15-20)。
b.他们被催逼离开埃及;不能耽延,没有时间等到面粉发酵(出十二39)。
六、发过酵的面粉容易酸化,无法久存:为什么无酵饼不能用煎的或蒸的?
答:1.「神吩咐以色列人说,逾越节的羊羔要 用火烤,不可生吃,也不可用水煮( 出十二8-9)。此事预表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煎熬,忍受痛苦的极限(诗二十二13-17;太二十七46)。
2.圣餐礼的无酵饼,一经祝谢,便灵化为主的身体,所以也要用火烤。
七、领受圣餐之前必须先自己省察,分辨自己。请问此行动的意义如何?
答:「林前十一27-31」所吩咐的是,领受圣餐应有的态度。兹将各节的重点说明如下:「不按理吃主的饼,喝主的杯」(27):不但不分辨所吃的是主的身体,所喝的是主的血,而且不省察自己有没有过犯;换句话说,就是不尊重主的身体和血,也不悔改自己的过犯,轻率领受主的饼和杯。如此随便,便是干犯主的身体和主的血。「自己省察」(28):省察自己有没有过犯?什么过犯?至于死的罪或不至于死的罪?若犯了至于死的罪,便不该领受主的饼和杯;若犯了不至于死的罪,则要切实悔改,求主赦免方可以领受。「吃喝自已的罪」(29):现代中文译本译为「自招审判」,日译文语体也是如此。若不尊重饼是主的身体,杯是主的血,又不悔改自己的过犯,随便领受饼和杯,使自招审判,不能逃罪了。「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,死的也不少」(30):哥林多教会的信徒因为不按理领受主的饼和杯,而被主惩治,成为历史上的鉴戒。「分辨自己」(31):现代中文译本译为「省察自己」,新译本亦然。领受主的饼和杯之前,若先省察自己,切实悔改过犯,就不至于受审了。
八、保罗责备哥林多教会混乱圣餐的人说,他们在领受圣餐之时,各人先吃自己的饭,甚至这个饥饿,那个酒醉(林前十一20-22)。我们是否应该先吃饱,才领受圣餐?本会圣餐的时间,往往在午餐后二至三小时,可算是吃饱吗?「彼此等待」(林前十一33),是等待什么?
答:1.使徒时代有所谓「爱餐」(agapai),在犹大书十二节译为「爱席」,与圣餐同时举行。其次序是,先共享爱餐,然后才同领圣餐(林前十一20-34)。爱餐的食物和饮料,是各人由自己家里带来的(吕振中译本:林前十一21),为了避免各种弊害,以后将爱餐和圣餐分开,最后废除爱餐只剩圣餐。
2.「彼此等待」(林前十一33),是爱餐,不是圣餐。因为圣餐不必彼此等待,一经祝谢,各人拿着,就各自吃喝了(太二十六26-27)。
3.哥林多教会那些混乱圣餐的人所以受责备,就是因为没有彼此等待,各人争先吃喝自己所带来的食物和饮料,以致有的吃饱,有的饥饿,甚至有的酒醉,因此,保罗吩咐他们说,在吃爱餐之时,要彼此等待,以保持聚会应有的秩序;若有人饥饿,无法彼此等待,应该在家里先吃饱才来,免得自己取罪(林前十一22、33-34)。
4.本会虽然通常在午餐后二至三小时举办圣餐礼,却未曾发生过混乱秩序的情形,所以我们可以照目前的方式进行,无须在吃饱后实时举办。
九、没有吃完的圣餐饼和葡萄汁,要如何处理?以什么态度处理?有何道理?
答:1.「举办圣餐礼正在证道之时,若安排工作人员数点人数,应该不至于剩余或不足够。万一剩余一点儿饼和葡萄汁,可由圣工人员或其它的同灵分领完;但态度必须敬虔,以感恩的心领受。
2.如果由于圣工人员一时的疏忽而忘记,到了次晨才发现有剩余的饼和葡萄汁,则要用火烧掉(出十二1O)。
3.我们如此慎重处理,乃为表示我们尊重主的身体和主的血。
十、我们是否应该常常领受圣餐?圣经上有没有详载圣餐礼的模式?什么人才能祝谢圣餐饼和葡萄汁?
答:1.「要常常领受圣餐」这件事,圣经上并没有明确的指示;不过,依据「每逢喝……」和「每逢吃……」(林前十一25-26」那两句话,我们却可以如此了解。举办圣餐礼的意义是记念主的死(林前十一24-26),立志为主而活(罗十四7-8),而且有属灵的功效(约六53-56)。因此,常常领受圣餐是一件美事。
2.至于多久领受一次圣餐,才算「常常」,圣经上也没有清楚的吩咐。台湾各地教会的惯例,向来都在一年一次或二次的灵恩会中举办圣餐礼,香港教会和新加坡教会都是每个月一次,沙巴州亚庇教会则每三个月一次。
3.圣餐礼的模式,可以看「太二十六26-28」和「路二十二19-20」。但保罗受主启示的模式,有些不同(林前十一23-31)。除了主所留下来的榜样之外,又加上「表明主的死」(林前十一26),以及「按理吃喝主的饼和杯」(林前十一27-31)二项,使圣餐礼办得更有意义。「表明」一词,吕振中译本译为「传扬」,在原文上,与「林前九14」的「传」是同字。因此,圣餐礼的证道人必须刻意「传扬主的死」,以唤起会众感念主恩之情,立志为主而活,报答主的恩惠。祝谢饼和杯之时,各人若想起自己的过犯,则要切实悔改,求主赦免。
4.圣餐礼是本会三种「圣礼」之一,原则上必须由长老或传道者祝谢饼和葡萄汁。依据台湾总会的规章?第六十条第三项之规定,传道者的职责是执行圣礼(即洗礼、洗脚礼和圣餐礼);依据第六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,长老的职责是监督、管理、牧养教会,并执行圣礼;同条第二项的规定,执事的职责是协助长老之职务,及办理教会事务。
十一、邻近教会举办圣餐礼,需要特地赶往参加吗?领受圣餐的次数与恩典有无关系?在灵恩会时举办圣餐礼,是否有特别的意义?平时可否举办圣餐礼?
答:1.如果很久没有领受过圣餐,则在邻近的教会举办圣餐礼时,应该去领受;否则,无须特地赶往参加。
2.领受圣餐的次数,与主所要赐予的恩典无关。
3.在灵恩会时举办圣餐礼,是本会几十年来的惯例,虽没有特别意义,但借着此属灵圣会举办,能使更多的主内同灵一齐感恩领受。
4.除了灵恩会之外,平时也可以举办圣餐礼。
十二、少数信徒可否自己举办圣餐礼?否则,在没有教会的地区,如何领受圣餐?信徒自己办圣餐时,应该注意那些事?
答:1.举办圣餐礼时,原则上要由传道者或长老主持。但在没有教会的地区,则少数信徒也可以自办圣餐礼。
2.圣餐礼的主持人必须在本会领受过浸礼,且被圣灵充满,有美好的灵性的同灵。
十三、领受圣餐与得救相关吗?若领受圣餐是为记念主的死,不领受圣餐同样也能记念主的死。如此,圣餐礼的重要性是什么?
答:1.领受圣餐是领受耶稣基督的生命与得救有关,其属灵的功效是:
a.与主合而为一,使我们与主的关系更密切,生命更丰盛(约六56)
b.增强肢体的联合,使我们在基督里的一体关系更巩固(林前十16-17);
c.有永生,在末日得以从死里复活(约六53-54)。
2.不领受圣餐时,固然也可以记念主的死。但举办圣餐礼时,借着证道人所传扬的「主受难的信息」,在圣灵的感动之下,大家虔诚同领主的肉和血,却更能触发记念主死的情绪,重新立志为主而活,效果必更好。
3.惟因领受圣餐与得救有关,有属灵的功效,而且可以加强记念主死的情绪和意念,所以我们必须常常举办圣餐礼。
捌、有关得救释疑
一、得救是否等于进天国?或者是两回事?
答:1.得救有三个步骤。分述如下:
a.第一个步骤是,信主以前的原罪(由祖宗遗传下来原始的罪)和本罪(本身所犯的罪),在信从主的福音,接受洗礼的时候,被洗净,并且被称义(徒二十二;林前六11)。
b.第二个步骤是,领受神所应许的圣灵,被印证为神的儿子(罗八16;加四6),得着承受天国基业的凭据(弗一14);而且借着真理的教导(罗二18);以及圣灵的帮助(罗八1-2、13;加五16),不再犯罪,保守圣洁的身分(帖前四3-5、7;来十二14)。
c.第三个步骤是,当主耶稣再临的时候,复活、灵化、被接升天,在天国永远与主同住(林前十五50-57;帖前四14一17),享受那令人心满意足,好得无比的福分(诗十七15;罗八18;林后四17-18;腓一23)。
2.天国是信主的终极目的地(林前十五19;提后四7-8),也是得救的人永远的归宿(约十四1-3、6;徒七59;提后四18)。
3.得救包括过去、现在和未来的蒙恩状态,而进天国是得救三个步骤之中最后一个步骤。换句话说,凡能进天国的人,都已经经历得救的三个步骤,是得救的人。因此,为了完成得救的工夫,顺利进入天国,我们必须战战兢兢,遵行天父的旨意(腓二12;太七21)。
二、得救与否,是否有正确的依据及客观的证明?例如有人临终时,主借着异梦或异象来启示他,使他知道他必得救。可否提出有关的见证?
答:1.得救的正确依据是,达到圣经的要求,经历得救的前两个步骤。那么,对于最后一个步骤——进入天国,必有把握(看第一题的答案)。
2.临终时,异梦或异象的启示,是主对临终者和遗族的安慰,也是主藉以坚固我们的信心的方法。但这种经历并不是每个能得救的信徒都有,也非绝对必要。有这种经历的信徒,固然必定得救;但没有这种经历的信徒,却未必不能得救。
3.临终时,作异梦、看异象或听见主呼召的声音等见证,在本会时有见证三则如下:
a.有位弟兄离世约三小时后,天未亮的时候,他的弟弟作了异梦。他梦见外面很热闹,便出去看个究竟,才知道原来是有人娶新娘哪!奇妙的是,娶新娘的队伍都穿着白衣,而且是在空中行走呢!那队伍来的时候,不但唱着很优美而动听的歌曲,又伴奏着各种乐器。到了他家的门口,队伍暂停,歌声和乐声也暂停,似乎要让他看得更清楚些。队伍移动了,歌声和乐声又响起,以至于渐远渐小…‥。天亮了,他赶快把这个梦说给太太听,并说「我哥哥大概走了!果然,过了一会儿,他就接到他哥哥离世的通知了。这个梦使我想起圣经上的话说,我们与基督有夫妇的关系(弗五31-32);又说,基督来迎娶我们的时候,我们将被提到云里,在空中与祂相遇(帖前四16-l7)。
b.此弟兄离世后,其妻难免伤心一段时日。有一天,她梦见她上了天堂,与其夫会晤。在那里,她看见样样都新奇,圣徒的住宿也都非常舒适。便对丈夫说:「这里实在太好了!我舍不得离去,我要留下来陪你了!」其夫问她说:「谁邀请你来的呢?」她回答他说;「没有啊,是我自己来的!」其夫说:「那不行!没人邀请,这里是不准随便来的。」妻子作了这个异梦,受了莫大的安慰,才不再伤心。之后,她常对家人说:「要谨守主的教训,将来才能上天堂。那边样样都新奇,实在好极了!」家人问她说:「您说好极了,到底好到什么地步呢?」她回答说:「这就难倒我了! 我只能说好极了,却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呢!」这个经历,如保罗的话说:「他被提到乐园里,听见隐秘的言语,是人不可说的」。(林后十二4);又说:「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,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。」(腓一23)。
c.其妻八十二岁那一年,害了一场大病。正当家人为她代祷的时候,她听见一个声音说:「给你活到八十六!」她以为是小孩子乱说,但睁眼看一看,并没有小孩子在那里呀!于是,闭眼继续祷告。一会儿,再听见那声音更清晰的说,「给你活到八十六!」她才知道,原来是主的恩言。奇妙的是,那折磨她的大病也好了。八十六岁终于到了:她就祷告说:「主啊!我的孙子在外地读书,六月才会毕业。求妳留我的命到六月,让我再见一次我的孙子吧!」六月,她的孙子毕业那等到天黑还没见到他,叫她心里有点儿着急。直到第二天才回来,因他说是去同学的家过夜,于是,她便一直和孙子交谈,谈个不停。然后,她就去洗澡。从浴室出来后,她觉得头痛,就去房间休息了。家人等了很久,没看到她出来,觉得奇怪。入房一看,才知道她已经走了,平平安安的走了。
三、得救进天国之后,我们在那儿?地球上,或另有一天地?
答:1.天国在天上,不在地球上(来一3;彼前三22)。因为圣经说,当基督再临时候,凡有「形质」的都要被烈火销化,「地」和其上的「物」都要烧尽了(彼后三10)。
2.物质世界被烈火销化后,剩下来的只有灵界。所以天国是在灵界里面,而不在物质世界里面;惟有得着不朽坏之灵体的信徒,才能到那边去(林前十五50-53)。
四、神是仁慈的,为什么不拯救全人类,使他们全部得救?
答:1.「人会信主得救,在乎神的拣选。神所要拣选的,必定到主这里来,主总不丢弃他(约六37);反之,若不是神所要拣选的,就没有人能到主这里来了(约六44)。既说拣选,当然有所要的,也有所不要的;如果全部要,就不算拣选了。
2.神的拣选,有绝对的自主权,谁也不能抗拒祂(罗九11-15、19-21)。因此,蒙神拣选的人只当感谢神,而不得为未被拣选的人抱不平。
3.全世界只有两种人。第一种是亚当里的众人,都「死了」;第二种是基督里的众人,都要复活(林前十五22)。由此可知,未被拣选的人所以会灭亡,并不是神要他们灭亡,而是他们早就「死了」;这种死便是灵性的死,渊源于亚当的罪(创二17;罗五12),神只是保留「死了」的状态而已。至于蒙神拣选而可以复活的人,便是因神的救恩临到他,而改变「死了」的状态。因此,未被拣选的人不得埋怨神,而蒙神拣选的人却应该感谢神。
五、真教会信徒的得救,是预定的吗?
答:1.得儿子的名分(弗一5)、得救(帖前五9)、得荣耀(林前二7),以及得永生等(徒十三48),都是神所预定的。2.值得留意的是,预定有时也会变更。例如:有些国家因为行恶,神预定要将他们拔出、拆毁、毁坏;只因他们离开恶道,神就后悔,不将祂想要施行的灾祸降与他们了。反之,有些国家因为行义,神预定要建立、栽植他们;只因他们弃善行恶,神就后悔,不将所说的福气赐给他们了(耶十八7-10)。
3.惟因预定有时会变更,所以我们所有蒙神拣选信从福音的人,都必须切实遵行神的旨意,恐惧战兢作成得救的工夫(太七21;腓二12)。免得神预定要赐给我们的冠冕,又被人夺去了(启三11)。
六、我不能舍弃我不信主的同伴,怎么办?
答:1.你如虔诚信主,益友不会离开你。
2.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亏损(箴十三20) 。
3.不要起意与恶人相处(箴廿四1-2) 。
4.滥交是败坏善行(林前十五33) 。
5.惧怕人的陷入网罗(箴廿九25) 。
6.与世界为友,就是与神为敌(雅四4) 。
七、我很想信耶稣,但亲友与家人会反对逼迫,我所付出的代价太大了,我不敢相信,怎么办?
答:1.越困难得到的越宝贵。
2.要立志为主受苦(彼前四1-6;提后三12) 。
3.主必看顾(太十28-33;彼前五7-10) 。
4.为主受苦有福(彼前二20;太五10-12;林后四17-18;罗八18;提后二12) 。
八、我还年轻,迟些日子才信 !
答:1.不要为明日夸口(箴廿七1;雅四13-14) 。
2.以无知的财主为戒(路十二19-20) 。
3.当把握机会(林后三2;传十二1) 。
九、我很忙,没有空信耶稣 !
答:1.为什么忙(诗卅九4-7;传一2-3) 。
2.万事皆虚空(传一2-3;诗九十10) 。
3.信主有满足(诗十七14-15) 。
十、信耶稣不自由,我不能信 !
答:1.信耶稣得真自由(约八36),不再被罪恶辖制。
2.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(约八34),信靠耶稣可得胜罪恶。
3.真理使人得自由(约八31-32),当尽快信主享真自由。
十一、信耶稣不拜祖先,我不能信 !
答:拜祖先的目的是慎终追远。
1.慎终:即父母年老,儿女当尽孝道,让父母得享受晚年。并慎重为其办理丧事。
* 信耶稣当尽孝道,是带祝福的诫命(弗六1-3) 。
2.追远:寻根,不忘本。并记念祖先美德且效法之。
* 信耶稣乃是敬拜人的根源─真神(路三38;传十二13) 。
十二、圣经可靠吗?
答:1.真神所默示(提后三16) 。
2.耶稣的证实(太廿二31-32) 。
3.预言的应验(赛四十四9-10) :
a.基督的降生(赛七14;太一18-25) 。
b.圣灵的降生(徒一4-5;二1-4) 。
4.信仰的体验(路一37,约五39) 。
十三、信耶稣有得救的把握吗?
答:1.圣经的应许(约壹五13) 。
2.圣灵的领受(弗一13-14) 。
3.生活的体验(提后一12) 。
十四、信耶稣进天国,但未信主的老伴将来下地狱受苦,我在天国岂有快乐可言?
答:1.人生如一出戏,世界是大舞台,每个人扮演着不同角色(来十一33), 戏台上是夫妻关系,戏台下则否。
2.人伦关系只限今生,来生则无男女老幼之分,不娶不嫁,像天上的使者一样(太廿二29-30)。
3.既然来生无人伦关系,也就无需为亲友哀伤流泪(启廿一3-4)。
4.但是在人生舞台上,当努力成为一个成功的演员,尽人应有的本分,敬神爱人,将来在天国得享尊荣福乐(提后四7-8)。
十五、信耶稣有什么好处?
答:1.得平安(伯廿二21)。
* 肉体的平安(太八17)。
* 心灵的平安(太十一28)。
* 永远的平安(约十六33;来四9-10)。
2.得生命(约十10)。
* 世人死在过犯罪中(弗二1)。
3.得自由。
* 受罪辖制无自由(罗七14、17-24;来二15)。
* 靠主罪赦得圣灵才有真自由(罗八1-2;约八36)。
4.得盼望。
* 不信主活在世上无指望(弗二12),将来要受永刑(启廿一8)。
* 信主才有活泼盼望(彼前一3-4)。
十六、心怀成见的人常说:「什么宗教都一样,因为其中有好的信徒,也有一些不好的,只要诚心信什么都一样。」
答:1.树大有枯枝,族大总有坏子弟,不应以偏盖全。
2.撒网之喻(太十三47、50)告示我们败坏的信徒终将被弃。
3.当追求明了所信的是谁(提后一12;太五48),人会变,神不会变,因此不可信人,当信其神。
4.基督教就是以心灵和诚实敬拜真神(约四24)。这位神就是起初创造天地和人类的真神(创一、二章)。
十七、从未听过耶稣福音的人怎么办?
答:若是他还活着就向他见证耶稣,若已离世,将来主耶稣自有公义的审判(参考:罗二2、6、12、14、15)。
十八、好人能进天国吗?
答:世上无完全人,有罪的人不配进天国。
十九、我只要作善事就好了为什么还要信耶稣?
答:行善是做人的本分,得救是灵魂罪得赦的问题,须靠相信耶稣。
二十、基督教与佛教有什么不同?
答:基督教能救人罪得永生,佛教只叫人行善。
二十一、基督徒可否研读佛经?
答:若为了谈道的需要(知己知彼),但自己要站稳立场。
二十二、基督徒可否祭祖?
答:可以记祖(纪念美德),不可祭祖,孝心应表现在活人身上。
二十三、有人虽不拒绝福音,但认为年老退休后再信就好。
答:生命不是在自己手中,把握机会接受救恩(传八 8)。
二十四、神是慈爱的,为什么不信它就要下地狱?
答:神有慈爱,但也有公义,人有罪,罪的工价即死亡(罗六23)
二十五、信徒是否可以参与练功之运动?
答:香功是佛教僧尼练身体的体操,如同瑜珈功,是佛教瑜珈三心的练功方式之一或内外丹功是道教的健身操相同,因内中多有拜偶像的动作在里面,如拜日式(结八16),面相太阳用手表示等,都是神所憎恶的。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处,练各教的体操本就无妨,但若因而入迷或是惹神怒气受损则为不智!某信徒练香功后见异象,心神不宁,祷告后无不妥就不再练而平安。因此,若问可否参与香功之运动?,不如请你多向耶稣下跪祷告,被圣灵充满来得合算,灵内皆有益。
玖、安息日教义释疑
◎ 是否可大略介绍其它教会之信仰?尤其是安息日问题争论之说词。
基督教的派别甚多,信仰复杂,无法一一介绍。对于安息日问题之争论,则大约有下列几项:
一、主耶稣常在安息日医病,可见祂已经废掉了安息日。
答:主耶稣所以在安息日医病,并不表示祂要废掉安息日,乃为要纠正一般犹太人的错误观念。理由是:
1.犹太人认为,当安息日牲畜若掉在坑里,可以把牠拉上来,只是不得医治病人。主耶稣却认为人比牲畜更贵重,救活牲畜若不算犯安息日,医治比牲畜更贵重的人,当然也是可以的(太十二10-14;路十三lO-17;十四1-6)。由此可知,主耶稣的用意是要叫他们知道,当安息日医治病人不算犯安息日,而不是说不必守安息日。
2.当主耶稣在安息日医好一个瞎子之后,法利赛人中有的认为祂干犯安息日。但也有人说:「一个罪人怎能行这样的神迹呢?」瞎子自己也说:「我们知道,神不听罪人;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,神才听他。」(约九14-16、24-25、30-31)。此事告诉我们:认为主耶稣干犯安息日,是法利赛人的误会;认为主耶稣废掉安息日,是今日一般教会的误会。其实,主耶稣对于安息日这条诫命,既没有干犯,也没有废掉,只是要藉此纠正犹太人的错误观念而已。
二、主耶稣的门徒在安息日掐了麦穗吃之时,因为未受主耶稣的阻止,而引起法人的非议(可二23-24)。此事说明,主耶稣有意废掉安息日,所以任凭祂的门徒在安息日做不可做的事。
答:主耶稣所以未阻止祂的门徒掐麦穗吃,并不表示祂有意废掉安息日,乃因记念安息日的方法,新约时代与旧约时代不同。理由是:
1.律法上规定,安息日不可收割(出三十四21)。法利赛人认为耶稣的门徒掐了麦穗吃,是属于收割的行为,所以向主耶稣提出抗议。
2.依据律法的规定,除了祭司之外,没有人可以吃陈设饼;但大卫和跟从他的人饥饿之时,大祭司却准许他们吃了(可二25-26)。与此同理,当门徒在饥饿之时,虽然做了安息日不可做的事,主耶稣却认为不必阻止他们。因为神「喜爱怜恤,不喜爱祭祀。」(太十二1-7)。为了守律法而塞住怜恤的心,即使献上陈设饼为祭品,也未必蒙神悦纳;为了守安息日而勉强人忍饥挨饿,同样不合乎神「喜爱怜恤」的心意。但这并不是说主耶稣要废掉安息日,而是基于怜恤的心,默许了门徒的行为。
3.「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」(可二27上),表示新约时代的信徒仍然要守安息日;否则,主耶稣为什么要说,神「为人」设立安息日呢?
4.「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」(可二27下),表示新约时代的信徒不要受律法的捆绑,成为安息日的奴隶;换句话说,新约时代的信徒虽然也要守安息日,却不必受律法上之条例的限制。
5.「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」(可二28)表示主耶稣既有权柄设立安息日,又有权柄制定或更改守安息日的方法。现在是恩典时代,我们都在恩典之下,而不在律法之下(约一17;罗六14),守安息日的方法已经改变了。因此,门徒虽然在安息日掐了麦穗吃,却不算干犯安息日。
6.律法之下的人所守的,是律法的安息日。律法的安息日严禁一切工作,干犯的人必被治死(出二十9-10,三十五1-2)。
第一、不可收取吗哪(出十六25-29),也不可耕种和收割(出三十四21);即禁上任何生产工作。
第二、不可捡柴,也不可生火(民十五32-36;出三十五3),即禁止有关炊事的工作。
第三、连治病都不可以(太十二10;路十三14);这是拉比们的传统观念,律法上并无明文禁止(太十二10-14;路十三10-17」。
第四、安息日可走的路程,也有所限制(徒一12);这是拉比们综合圣经上几处经文所作的解释(出十六29;民三十五5;书三4)认为神的选民在安息日最远可以走二千肘(大约一公里)的路。
第五、除了上述各种禁戒之外,还要献上燔祭、素祭和奠祭(民二十八9-10)。献祭的目的,是要叫人想起罪来(来十3)。
7.恩典之下的人所要记念的,是恩典的安息日。恩典的安息日有伸缩性,不绝对禁止一切工作。
第一、可以行善,包括救助牲畜和医治病患(太十二9-13)。如果为了守安息日而禁止治病,使人的身心都不能享受安息,是毫无意义的。
第二、为要给人享受神的恩典而设立,非为捆绑人而设立(可二27)。律法的安息日,严禁一切工作;因此,要给人享受安息的安息日,反而成为人的桎梏。恩典的安息日,重视人身心安息的实际;因此,人要成为安息日的主人,而不要成为安息日的奴隶。具体的说,身不由主的人,如学生、公教人员、工人和军人等,都可以照常做他当做的事。有自主权的人,如店铺或工厂的老板、田地、农场或畜牧场的主人等,则当凭着信心停工,纪念安息日,守为圣日(出二十8),主必赐福(赛五十六2)。但信心只可追求或激励别人,不可勉强,也不可强人所难;否则,只拘守安息日的字句,心灵上却得不着安息,究竟有什么益处呢?
第三、「安息日会」因为忘记了现在是恩典时代,主耶稣已经改变了记念安息日的方法,而严守律法上所制定的许多条例,以致遭受基督教界各派的攻击。一般会则因为不知道新约时代所要记念的是恩典的安息日,并不违反福音的原则,而否定「当记念安息日,守为圣日」这条诫命(出二十8)。这是「值得三思考的是:圣经说,主耶稣在安息日进了会堂,是照祂「平常的规矩」(路四16)。由此可知,每周的第七天,主耶稣必定进入会堂去守安息日。主既然如此尊重诫命,循规蹈矩的谨守安息日,怎会废掉安息日呢?
三、保罗说,安息日是律法,已经钉在十字架上,所以基督徒不可因为不守安息日而让人论断(西二14-17)。由此可知,基督徒不必守安息日。
答:这段经文并不是说基督徒不必守安息日,而是说不必守「律法的安息日」。换句话说,基督徒在守安息日的事上,不必受律法的限制。
△我们的依据是:
1.保罗为了废掉割礼而受逼迫,在圣经上有很清楚的记录(加五11,六12)。如果连安息日也废掉,为什么圣经上未曾提及他因此而受逼迫呢?
2.「西二16」的安息日,与饮食、节期和月朔并列,是属于「律法的安息日」。律法上所规定的这些条例(律例),好像捆绑人的债务的借据;如今,神已经把它涂抹掉,并且钉在十字架上了(西二14)。分述如下:
a.「饮食」:是利未记十一章所规定,可吃与不可吃的东西。规定可吃或不可吃的原则是,洁净或不洁净(利十一46-47);制定这些条例的目的是,要神的选民保守圣洁(利十一45)。如今,蒙主耶稣的救赎,我们已经成圣(来十10、14;林前一2),今后只要过着圣洁的生活,与神选召我们的旨意相称就可以了(帖前四3-5、7)。因此,律法上的条例所禁戒不洁净的食物,我们现在都可以吃了(徒十9-16;提前四3-5;来九10)。
b.「节期」:是利未记二十三章所记载的「耶和华的节期」,包括逾越节、无酵节、初熟节、五旬节、吹角节、赎罪日和住棚节等。这些节期都具有预表性,是后事的影儿;形体基督既然来到,节期就成为过去了(西二17;来九10)。
c.「月朔」:要依照律例上的规定献祭(民二十八11-15),正如「耶和华的七节期」,也要依照往例上所规定的献祭一般(民二十八16-31,二十九1-40)。如今,神的羔羊已经背负我们的一切罪孽,献上祂的身体,为我们被钉在十字架上,舍命流血,结束了献祭的条例(约一29;来九l0-14,十1-14、18;罗十4)。因此,「月朔」就与基督徒无关了。
d.「安息日」:有律法与恩典之别。「律法的安息日」,要依照律法上的条例谨守,干犯的人必被治死(出三十五1-2);此外,还要献上燔祭、素祭和奠祭(民二十八9-10)。「恩典的安息日」不绝对禁止一切工作,也不必献祭。因为律法时代已经成为过去,现在是恩典时代,基督徒已经脱离律法的捆绑(约一17;罗六14),在基督里得着自由了(加五1、13)。
3.所谓「安息日,不可让人论断你们」,并不是说,不可因为不守安息日而让人论断你们;乃是说,不可因为未照律法上的条例守安息日而让人论断你们。换句话说,基督徒仍然要守安息日,但所要守的是「恩典的安息日」,而不是「律法的安息日」
4.如果「安息日,不可让人论断你们」一句,要解释为「不可因为不守安息日而让人论断你们,因为安息日已经钉在十字架上,基督徒不必守安息日」。那么,「在饮食上,不可让人论断你们」一句,是否也要解释为「不可因为不饮食而让人论断你们,因为饮食的已经钉在十字架上,基督徒不需要饮食」呢?当然不是!基督徒仍然需要饮食,只是在饮食上不再受律法上之条例的限制了。与此同理,基督徒仍然要守安息日,但在守安息日的方法上不再受律法上之条例的限制了。值得留意的是,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是「饮食上的律例」,而不是「饮食」;是「安息日的律例」,而不是「安息日」。
5.依此类推,岂不是等于说,「基督徒仍然要守节期和月朔,只是在守的方法上不再受律法上之条例的限制」吗?不!因为「耶和华的七节期」和「月朔」,除了要宣告圣会以及献祭之外,几乎什么活动都没有。如今,基督既然将自己的身体,当作神所悦纳最美好的祭牲献上(来十5-14、18),我们就不必再献祭了。因此,「节期」和「月朔」的祭祀,也就成为历史的陈述,而与基督徒毫不相干了。
6.圣经上说,保罗一连三个安息日进去犹太人的会堂,是照他」素常的规矩」(徒十七1-2)。保罗既然效法主耶稣,如此重视安息日(路四16),怎么会吩咐歌罗西教会的信徒不必守安息日呢?一般教会说,保罗在安息日进去犹太人的会堂,是为了向犹太人传福音,证明耶稣就是基督,并不是为了守安息日(徒十七2-3)。我们认为向犹太人传福音只是目的之一,为了守安息日而进去会堂这个事实,不能因此而被抹杀。否则,「照他素常的规矩进去」一句,要如何解释呢?
四、行善不一定是守十诫,圣经不是说没有十诫便不能行善,就绝无标准,像守安息日的人所说的。最大的是爱,不是十诫。主耶稣说爱神爱人,是律法和先知的总纲,未尝说是十诫的总纲。
答:行善与谨守十诫并不互相抵触,想行善无须否定十诫。谨守十诚非但未违反爱神爱人的精神,反而是爱神爱人的具体表现。理由如下:
1.对一个尚未信主的人来说,行善固然未必以十诫为标准,没有十诫也可以行善。因为良心有律法的功用,能分辨是非,没有律法的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(罗二14-15)。但就神的选民来说,十诫却是行事为人的根本原则,所包含的内容极其广泛,可以牵连到生活上的许多细节。
2.十诫可以分成两个部分。前四条是向神当尽的本分,谨守前四条是爱神的表现;后六条是向人当尽的本分,谨守后六条是爱人的表现(太二十二37-40;出二十3-17)。因此,凡是谨守十诫的基督徒,都必敬畏神,远离恶事,热心为善;凡是立志要行善的基督徒,都不该拒绝十诚。
3.十诫的根本精神就是爱神和爱人,律法和先知的总纲也是爱神和爱人;爱与十诚,以及爱与律法和先知,关系至为密切,无人能予以割离。因此,当法利赛人问主耶稣说,那一条诚命最大之时,主的回答是爱神,其次是爱人,这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(太二十二34-40)。
4.主耶稣说:「你若要进入永生,就当遵守诫命。」(太十九17)。保罗说:「受割礼算不得什么,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;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。」(林前七19)。约翰也说:「圣徒的忍耐就在此;他们是守神诫命和耶稣真道的。」(启十四12)。由此可知,基督徒仍然要遵守神的诫命;谨守诫命是人所当尽的本分(传十二13),与「因信称义」的真理并未冲突。
5.圣经上说:「我们遵守神的诫命,这就是爱祂了;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。」(约壹五3)。如果基督徒否定神的诫命,要凭什么说他爱神呢?圣经上何处吩咐我们说,基督徒不必遵守神的诫命呢?
五、创世记第二章的安息日,圣经明明说:「到第七日,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,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,安息了!」,一个安息日,是神的安息日。因为神歇了祂一切创造的工,就安息了!这安息日,与人类无关。
答:神在创世之初所设立的安息日,不是为祂自己的需要,而是关乎全人类的。理由是:
1.「神赐福给第七日,定为圣日。」(创二3上)一句,表示神赐福的对象是「人」不是神自己;圣日是为「人」分别为圣的日子,不是为神自己。这就是说,人当记念安息日,守为「圣日」,并且立志过着成圣的生活(结二十12);如此谨守遵行的人,必蒙神「赐福」(赛五十六2)。
2.「因为在这日神歇了祂一切创造的工,就安息了。」(创二3下)一句,表示神设立安息日的目的,乃为要吩咐「人」纪念神创造万物的恩典(出二十11)。该去纪念的,当然是受造的「人」,而不是造人的神。
3.如果创世记第二章二至三节的安息日,「只是神的安息日,与人类无关」,那么,神究竟为谁「赐福」给这日,为谁定这日为「圣日」呢?不是为「人」吗?
4.主耶稣说:「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。」(可二27)。既然说「为人」设立了安息日,怎么可以断言「安息日与人类无关」呢?
六、照着恩典的真理说,基督徒是不受摩西的律法捆绑的,同样,也不受十条诫命的约束,摩西的律法如何出自西乃山,十诫也同样出自西乃山。律法的性质是行为,与恩典无关。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(徒十三39;罗三28)。
答:1.保罗所主张「因信称义」的正意是,信主以前的一切义行全无功效,既不能成为蒙主拣选的原因,也不足成为蒙神称义的条件(罗三20-28;弗一4,二8;提后一9;多三5)。但信主以后,即要有「生发仁爱的信心」(加五6),「热心为善」(多二14);即如雅各布布所说,要有能显出义行的「活的信心」(雅二24-26),才是真实的基督徒。
2.保罗与雅各布布的主张,并未发生冲突。保罗否定的是,信主以前「想靠律法称义」的观念;雅各布布所强调的是,信主以后必须行义,藉以彰显真实的信心来。
3.值得注意的是,竭力主张「因信称义」的保罗,非但不因此否定「诫命」,反而说「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」(林前七19)。
4.出埃及记二十章三至十七节所记载「神的十诫」,一切反对守安息日的人都可以逐条自问自答,在恩典之下的基督徒,究竟要不要遵守?如下:
第一诫:除真神以外,基督徒可以有别的神吗?
第二诫:基督徒可以雕刻偶像、跪拜偶像吗?
第三诫:基督徒可以妄称神的名吗?
第四诫:暂且不问。
第五诫:基督徒可以不孝敬父母吗?
第六诫:基督徒可以杀人吗?
第七诫:基督徒可以奸淫吗?
第八诫:基督徒可以偷盗吗?
第九诫:基督徒可以作假见证陷害人吗?
第十诫:基督徒可以贪恋别人的东西吗?
◎答案应该是「否定」的。那么,凭什么理由断言「十诫」之中,第一至第三诫,以及第五至十诫,都没有时代性,新约时代也要遵守;只有第四诫「当纪念安息日,守为圣日」,却有时代性,新约时代已经不必遵守呢?这是毫无理由的。
5.本会所主张的安息日,是基督徒在恩典之下所要守的「恩典的安息日」,而不是旧约,选民在律法之下所守的「律法的安息日」。因此,与「恩典的真理」并不互相抵触。
七、基督徒应当清楚,「西乃山的作用只是看守,当基督来到时,它已经失去作用。如果基督徒仍然受制于西乃山,就是再被奴仆的轭挟制(加五1),是一桩极其不幸的事。我们不要律法,也不要诫命。基督已经为我们完成了救恩,所谓「完成」,就是祂已经为我们成就得完备,毫无缺欠,它不要我们加上什么。如果守安息日是得救的条件,那就是说,基督的救恩还不完全,必须补上人的「守安息日」;那也就是说,在得救的事上,人是有他一定的功劳的。你想基督的救恩需要我们补满吗?
答:1.在「被奴仆的轭挟制」(加五1)这段经文的下面,所提到的是割礼的问题(加五2-12)。这割礼问题的争论,已止于耶路撒冷会议(徒十五1-29),而且早已为浸礼所取代了(西二11-12)。因此,保罗告诉加拉太教会说,基督徒若受割礼,就是放弃基督里的自由,情愿「再被奴仆的轭挟制」了(加五1)。
2.从圣经「可以看出,保罗所主张「因信称义,靠律法不能称义」的许多言论,几乎都以「割礼」为题目(罗二25-29,三28-30,四9-15 ;加五1-12,六12-13、15),却从未以「守安息日」为题目。此事告诉我们,「律法与恩典」的争论点是割礼问题,而不是安息日问题;「当守安息日」的问题,在使徒时代从未发生过任何争论。在保罗的书信中,多处提到他竭力否定「割礼却没有一处说他反对基督徒「守安息日」。「受割礼」与「守安息日」,不可相提并论;基督徒不必受割礼,并不表示连安息日也要拒绝。因此,认为「守安息日」便是守律法,便是「被奴仆的轭挟制」,是毫无圣经根据的。
3.「我们不要律法,也不要诫命。」这种信仰态度,与保罗所说「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」(林前七19)的原则,相去何等遥远!难道为了强调「因信称义」的真理,就连「神的诫命」也非拒绝不可吗?
4.基督的救恩固然已经「成就得完备」 不需要我们再「加上什么」,但这并不等于说基督徒不必守安息日。因为敬畏神,「谨守祂的诫命」,是人所当尽的本分(传十二13)「纪念安息日,守为圣日」(出二十8)这种本分,基督徒也该尽。因此,基督徒谨守安息日,只是尽了本分而已,非为「补满基督的救恩」,也算不得什么「功劳」。
5.圣经记载,有一个人来请教主耶稣说,他该作什么善事,才能得永生。主的答复是,「你若要进入永生,就当遵守诫命。」主所说的诫命,就是十条诫命(太十九16-19)。第四诫的「当纪念安息日,守为圣日」,在该处经文中未提,是省略;正如其它几条诫命未提,也是省略。由此可知,为了进入永生,必须遵守十条诫命,包括「守安息日」;「守安息日」这条诫命,与「得救」息息相关,岂可等闲视之?
八、守安息日与得救无关,不过是普通守日的问题,罗马书十四章告诉我们不必辩论了。「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,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,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。」(5)。「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」(1)。根据这点,守第七日的人最好不另立宗派,终止一切辩论。
答:「罗十四5-6」的日子,与「安息日」无关。理由如下:
1.「罗十四5-6」的日子,与律法上所禁戒的「食物」相提并论,可见那是律法上的日子,与安息日无关。
2.「罗十四1-3」说,律法上所禁戒的食物现在可以吃了,但不吃也无妨。因此,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说,你没有信心;不吃的人也不可论断吃的人说,你违背了律法。与此同理,律法上所规定的日子现在不必守了,但要守也可以,甚至日日都是一样。因为或守日;或吃东西,都是为主,而且都感谢神,所以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(罗十四5-6、1)。
3.关于食物和守日,我们应该有的观念是:不可吃而吃是犯法,可以吃而不吃不算犯法;该守日而不守是罪,可以不守日而守不算罪,甚至那一天都无妨。或吃东西,或守日,都无关紧要,更可贵的是爱主的精神。
4.罗马书大约写于主后五十七年或五十八年,那时侯,「安息日问题」尚未成为争论问题。因此,「这日」和「那日」(罗十四5),绝非第一日与第七日之争。
5.保罗因废掉「割礼」而受了极大的逼迫,在圣经上有很清楚的记录(加五11,六12)。如果他吩咐基督徒不必「守安息日」,或主张日日都是一样,守第一日是为主,守第七日也是为主,为什么圣经上未曾提到他因此而受逼迫呢?总而言之,第一日与第七日之争,在圣经上是没有任何根据的。
九、使徒们既没有把安息日列在那几件不可少的事中(徒十五28-29),就显明他们以为安息日是基督徒不必守的。按新约所记,主耶稣和使徒没有一次吩咐基督徒守第七日的安息日,也没有一次责备人不守安息日,或称赞人谨守安息日。
答:1.使徒和长老在耶路撒冷开会的缘由,是因为关于「基督徒要不要受割礼」的问题,彼此的主张不一致;争论的焦点也是割礼问题,而不是安息日问题(徒十五1-11)。此事告诉我们,「当纪念安息日,守为圣日」这条诫命,是当时一切基督徒所赞同的;在恩典之下的人也必须「守安息日」,是当时一切基督徒所共识的。因此,在那路撒冷开会时,或会议的前后,从未因安息日问题而发生过任何争论。
2.在耶路撒冷举开高层会议时,使徒和长老之所以未将安息日列入基督徒当守的规条之中,乃因守安息日是「从古以来」一直延续着的规矩(徒十五21),是家喻户晓的事实,所以无须重申。
3.依据上述的理出,「当守安息日」这条诫命既然是众人所赞同,一件理所当然的事,主耶稣和使徒何必重新吩咐基督徒遵守?何至于责备人不守,或称赞人谨守呢?
十、为什么星期日是第一天,而不是星期一?
答:全世界的月历都是以星期日为第一天,所以周末Weekend是星期六,这也是世界公认的。在新约时代仍然要谨守诫命,是主耶稣和使徒们的共同教训(太十九16-19;林前七19;约壹五3;启十四12)。「当记念安息日,守为圣日」,是十诫中的第四诫。在新约圣经上不但未曾吩咐基督徒不必守安息日,反而特别强调主耶稣在安息日进入会堂,是「照祂平常的规矩」(路四16);保罗一连三个安息日进入会堂,也是「照他素常的规矩」(徒十七1-2)。主耶稣和保罗所以如此重视安息日的崇拜,乃因谨守诫命是人所当尽的本分(传十二13),守安息日是「从古以来」(从旧约时代延续到新约时代,未曾间断),一直持守着的规矩(徒十五21),他们没有理由拒绝。因此,我们认为基督徒仍然要遵照诫命,纪念安息日,守为圣日。
* 现在是恩典时代,律法时代早已成为过去;我们都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(约17;罗六14 )。因此,我们所当守的安息日,并不是「律法的安息日」,乃是「恩典的安息日」(可二27-28;西二14-17)。
拾、有关教会释疑
一、为什么一般基督教会也有神迹奇事?
答:1.类似的疑问,主耶稣的门徒约翰也发生过。他说:「夫子,我们看见一个人奉你的名赶鬼,我们就禁止他,因为他不跟从我们。」主耶稣的回答是:「不要禁止他,因为没有人奉我的名行异能,反倒轻易毁谤我。不敌挡我们的,就是帮助我们的。」(可九38-40)。这就是说,他既然奉我的名行异能,便是高举我的名,他的工作对我们也是有帮助的;那么,神成全他的祈祷,使他能行异能,把我的名传开,岂不是理所当然的吗?为什么要禁止他呢?
2.一般教会的信仰,虽然不完全合乎圣经,但他们相信耶稣是救主,把主耶稣的圣名传开;却是正确的。因此,神所以垂听他们的祈祷,借着他们显明神迹奇事,并不是为了证明他们的信仰全部正确,而是为了证明他们所传的耶稣确实是救主;单就这点来说,神已经显明祂奇妙的作为,达成祂救人的初步目的了。
3.主耶稣说:「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。」(可十六17)。由此可知,信心是显明神迹的必需条件。任何信徒,只要对主耶稣有确实的信心,就必有神迹随着他;反之,若对主耶稣缺少信心,就显不出神迹来了。需要留意的是,假基督(异端教会)和假先知(更改福音的传道人)也会显明神迹奇事,以混乱真道,迷惑世人(太二十四24;帖后二9-12)。因此,千万不可凡神迹都相信,而必须慎思明辨,到底是神的作为或是魔鬼的欺骗?免得受迷惑,离弃真道。
二、为什么一般教会也很兴旺?
答:1.一般教会所以很兴旺,乃因神要藉此把耶稣的名快快传开,使世界万民都知道耶稣是救主。正如第一题的答案1和2所说,神所以借着一般教会显明神迹奇事,是为了证明他们所传的耶稣是救主,使基督教早日传遍天下。
2.主耶稣曾说:「我另外有羊,不是这圈里的;我必须领他们来,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;并且要合成一群,归一个牧人了。」(约十16)。「羊」指信徒;「羊圈」,指教会;「这圈」,指主特别眷顾的教会;「我的声音」,指圣灵和真理的呼召,因为圣灵是主的灵,真理是主的话;「另外有羊」,指一般教会之中也有主的羊?如上面所说,神所以借着一般教会显明神迹奇事,或使他们很兴旺,是为了让万民都知道耶稣是救主,而把基督教早日传遍世界。他们的信仰虽然不完全合乎圣经,但他们之中却仍然有主的羊—真心敬畏神,虔诚事奉主的人。时候一到,主必领他们归入主特别指定的羊圈(真教会),他们也要听主的声音(听从圣灵的引导,接受真理的呼召);并且要合成一群(在主名下、真道上、圣灵里合而为一),归一个牧人了。
三、真耶稣教会与犹太教不同吗?
答:1.当然不同。其不同点是:主耶稣曾说祂与父原为一,是神的儿子。犹太教徒认为这是僭妄的话,而拿石头要打祂(约十30-36)。后来,在公会前受审判的时候,大祭司和全公会的人也都认为耶稣说祂是神的儿子,是僭妄的话,是该死的(太二十六63-66)。但我们却相信耶稣确实是神的儿子(罗一4),也是在万有之上,永远可称颂的神(罗九5)。
2.犹太教徒服在律法之下,要照律法上的条例守节期、月朔、安息日,甚至连饮食也有限制。我们却在恩典之下,不受律法的条例捆绑,所守的安息日也是「恩典的安息日」,而不怕被任何人论断(约一17;罗六14;西二14-16)。
3.犹太教徒想靠律法称义,反而惹神忿怒,被律法定罪(罗四15;加三10)。我们却相信人称义是因为接受主耶稣的救恩,而不在乎遵行律法(罗三21-28);因为律法只叫人知罪,并不能救赎人脱离罪(罗三20,七7-15)。
4.犹太教的「独一神观」与我们不同。犹太教的独一神观是,除了耶和华以外没有别的神,而否认耶稣的神性(申五7;约十30-33)。我们的独一神观是:圣灵是神的灵,也是耶稣的灵(罗八9;徒十六6-7);耶稣是在肉身显现的神,有人性兼有神性(提前三16; 罗一3-4,九5);成为肉身的耶稣虽然有肉身的限制,但父子圣灵却是独一神,因为父子圣灵在灵里是一致的(约三13,十30,十四8-10)。
四、信从本教会的五大教义若系进天国的途径,那么,其它教会对于教义的主张不同,难道就白白信耶稣吗?
答:1.所谓「五大教义」,就是洗礼、洗脚礼、圣餐礼、圣灵、安息日等。惟因这些教义都与得救有关,所以必须逐项依照圣经信从并宣扬。可惜,一般教会却因前人领导的错误,而发生了偏差。
2.一般教会的信仰虽然不完全合乎圣经,但他们相信我们所敬拜的神是创造天地万物的主,并相信神的独生子耶稣基督是人类的救主,却是正确的。何况他们之中也有不少真心敬畏神,虔诚事奉主,爱神爱人的好信徒呢!
3.将来主耶稣再临审判万民的时候,主若悦纳他们敬虔的信仰生活,并怜恤他们所以在信仰上发生偏差,乃因前人带领上的错误,而不是自己故意曲解圣经,则他们也可以进天国。如果依据圣经的标准来审判,而他们的信仰又未完全合乎圣经,那就无法得救了。因为得救在乎信从主的救恩,并不在乎人的行为(弗二8-9);而得救的正路如何,圣经上都有清楚的指示,是不容许任何人更改的(林后一18-19;加一6-9)。
4.审判在乎主,我们不能取代主的地位;主将来要如何审判,自有祂公义的标准。我们所应该努力的是,信得合乎圣经,并且尽本分传扬它。
五、一般教会说,他们有些信徒也领受了圣灵,有神同在,带领他们的圣工,并有神迹奇事随着他们。为什么?神也会眷顾他们吗?
答:1.「一般教会常说,只要有神同在,在圣工上有神的带领,便是有圣灵,不一定要「说方言」。但使徒们却认为,「说方言」才是受圣灵的凭据(徒十44-47,十一15)。依据圣经的原始资料,圣灵降临约五次代表性纪录中,四次都发生在祈祷的时候(徒一14,二1-4,八14-17,九11、17,十九6),另有一次是发生在听道的时候(徒十44)。但有神同在的感觉,或在圣工上有神的带领,却是在日常生活上体会出来的;而圣经上从未说过,这也是受圣灵的凭据之一。
2.一般教会即使有些信徒会「说方言」,也不要轻易相信,而必须慎重试验,是不是出于神(约壹四1-6)?
3.为什么他们也有神迹奇事?为什么神也带领他们的圣工呢?这两个问题,请看第一题和第二题的答案。
六、许多事物起初都不太完全,以后才渐趋完全。我们的教会是否也由不完全臻于完全呢?若然,一般教会是否也会渐趋完全,直到具备构成基督身体的三项条件呢?
答:1.圣经说,教会是基督的身体(西一24)。基督的身体必须具备三项条件。第一是,要有基督的灵,就是那充满万有者的灵—圣灵(罗八9;弗一23);第二是,要说基督的话,就是所传扬的信息,尤其是基本信仰,都要出于基督的吩咐(太二十八20;加一11-l2;弗二19-20);第三是,能显明基督的能力,就是有许多神迹奇事随着(可五25-30;路六19;来二4)。
2.一九一七年,本会成立于中国北平。一开始,本会就具备了基督身体的三项条件,而不是渐趋完全的。正如使徒时代的教会一样,也是一建立就具备这些条件了。因此,一般教会不可能渐趋完全,直到具备基督身体的三项条件;除非他们听从圣灵的引导,接受真理的呼召,归入主特别指定的羊圈(约十16)。
3.除了构成基督的身体应有的三项条件之外,本会当然也有幼稚的时代,然后日渐臻于完全的地步。诸如:真理的探讨、教会的组织和制度、圣工的推展方法、信心的操练、灵知灵智灵德的长进等,都是渐趋完全的;等到这一切都完全之后,我们就像妆饰整齐的新妇一样,可以等候基督来迎娶我们了(启二十一3、9-10)。
七、圣经上说,末世必出现假先知(太二十四24)。除去一般教会不谈,在本会中如何分辨这些人,免得受迷惑呢?若有同灵已经走差,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态度来辅导他们呢?
答:1.假先知的特征是传假道,以混乱真道(加一6-9);其目的是诱惑人离弃得救正路,使人成为地狱之子(太二十三13、15)。
2.圣经是辨别真假,判断是非的绝对标准。所传的信息若合乎圣经,便是真道;反之,便是异端。因此,我们必须时常查考圣经,熟悉圣经,并有属灵的智慧,才能正确的辨识谁传的是真道,谁传的是异端,而不致受迷。
3.对于在信仰上发生偏差的同灵,我们应该采取的态度是:
a.怜悯他的处境,专心倾听他的主张,了解他究竟错在那里。然后,用谦和的态度,逐条依据圣经来分析,以消除他的疑问,使他明白他的错误。如果找一个他所敬重的长辈,或与他比较亲密的同灵来劝导他,效果也许更理想。
b.时常为他代祷,求主保守他的信心,使他早日回头,如主为祂的门徒所做的(路二十二31-32),也非常重要。
八、为什么要依靠教会才能得救?
答:一般教会常说,耶稣是人类的救主,人的得救在乎接受耶稣的救恩,不是倚靠教会。因此,只要相信耶稣为救主,则归属任何教会都能得救。我们却认为得救与教会的关系非常密切。理由是:
1.圣经说,教会是基督的身体,基督是教会的头(西一18、24);头与身体的关系至为密切,永远不可分离。
2.本会具备了构成基督身体的三项条件(请看本刊七月号第六题答案1),是名副其实的基督的身体。因此,在本会信主的弟兄姊妹,只要遵行天父的旨意,就必得救了(太七21)。
3.一般教会多数未具备构成基督身体的三项条件。请问:在这种教会信主的朋友,你能放心吗?妳不渴慕被圣灵充满吗?你不想追求纯正的福音吗?你不期待满有基督的能力吗?
九、真耶稣教会加了「真」字,很容易招受一般教会排斥。怎么办?
答:1.使徒时代的教会因为以耶稣为主,而既受犹太教徒的逼迫(路二十一16-17;约九22,十六2),又受罗马政府的逼迫(徒十七5-7),以致成为「到处被毁谤的教门」(徒二十八22)。本会为了复兴使徒时代的教会,在信仰上与一般教会发生很大的差异,因而遭受他们的排斥。这些事都极其自然,不足为怪。
2.主耶稣曾说:「我是真葡萄树,我父是栽培的人。」(约十五1)。「葡萄树」也可以象征教会,因为教会是基督的身体(西一24)。那么,主为什么要在葡萄树的上面加 上「真」字呢?难道葡萄树也有假的吗?有!没有生命的葡萄树便是假的。本会因有基督的灵,而有基督的生命(罗八2;约壹五12;结三十七14),所以是「真葡萄树」。不但如此,本会既说基督的话—传扬基督的吩咐,又能显明基督的能力—有许多神迹奇事,是名副其实的基督的身体。因此,为了与一般教会有所区别,使虚心追求真理的人来就近本会,归入主的羊圈(约十16),而在会名的上面加上「真」字,确属必要。
3.主耶稣降生不久,西面指着祂说:「这孩子被立,是要叫以色列中许多人跌倒,许多人兴起。」(路三34-35上)。与此同理,对于本会会名上的「真」字,有些人虽因反感而拒绝与本会接触;但抱着好奇心来查考道理,要明白究竟真在那里,因而归属本会的,却也不少。由此可知,本会在会名的上面加上「真」字,对于引导主的羊归回主的羊圈,是有帮助的。
4.本会除了「真」字叫人厌恶之外,信仰上的差异和方言祷告的状态,也是常受一般教会排斥的原因。如果为了避免受排斥而可以去掉「真」字,难道连信仰也要更改,以迎合一般教会吗?
5.在信仰的立场上,我们应该采取的态度是,只求合乎真理,而不要顾忌一般教会的排斥。当然,在不违背真理的原则下,我们应该尽量避免无谓的争议,免得为自己增添传教上的障碍(林前九20-23),也是值得考虑的。
十、本会的信徒在外行为欠检点,以致被以「真教会的信徒如此这般」反讥。该如何回答?
答:1.主耶稣整夜祷告到天亮,才从众门徒中挑选出来的十二个使徒,竟然出现一个卖主的犹大(路六12-16)。这并不表示主的教导失败,而是因为犹大贪爱钱财,常常偷拿公款(约十二6),却不努力改变自己,而且硬心到底,始终不肯悔改的缘故(约十三21-27、30)。
2.哥林多教会是圣灵所建设,使徒所牧养,有各种属灵恩赐的教会(林前三16、17,十二8-11)。但哥林多教会的信心却非常软弱,灵性极其幼稚,有许多不可原谅的缺点(林前一10-13,三1-5,五1-2、13,六1-8,十一20-22)。这并非因圣灵无法改变他们,也非因使徒的牧养不力;乃因他们没有顺从圣灵的引导,也没有尊重使徒的训诲所致(加五16、25;罗八1-2、13;林后十二11-12、20-21)。
3.与此同理,本会有些信徒的行为所以不好,也是因为不努力灵修,并且没有顺从圣灵的缘故。对这种信徒,我们应该有耐性的劝导他回头,而且用爱心为他代祷,求主叫他早日醒悟(太十八15-17;雅五19-20;约壹五16)。当然,我们自己也要谨慎自己的行为,免得因为我们的欠检点,而叫别人跌倒(提前四16;太十八7)。
十一、不参加校园内其它教会的联合团契,以致受排斥。心理上该如何自处?
答:1.如果你的信仰根基稳固,参加其它教会的校园团契也无妨。参加他们的团契的目的是, 找机会多与他们接触,多了解他们,以便将真道传给一些虚心追求真理的人。如果你圣经不熟,信心又软弱,最好不要参加,免得在不知不觉之中被灌输错误的信仰。
2.为了不参加其它教会的校园团契而受排斥,便是为义受逼迫,应该欢喜快乐(太五10 -12)。受逼迫还能快乐的理由是:
a.我们所以受逼迫,是被主算是配为主名受辱的(徒五40-41;十三50-52)。
b.受逼迫是神所命定的,应该欢喜接受(帖前二14;三3)。
c.受逼迫是与基督一同受苦,是有福的(彼前四12-14)。
d.天上的赏赐大(太五12)。
e.从前的先知也常为义受逼迫,我们并不孤单(太五12)。
十二、当前曾有数人离开本教会,对信心较软弱者该如何给予帮助,以免受影响?
答:1.离开教会的根本原因是,对本会的基本信仰认识不够。为了防止再发生类似的憾事,今后对于基本信仰的培植应该加强。
2.信心所以软弱,乃因信仰的根扎得不深。扎深信仰之根的方法是:
a.要有理论的基础:就是用心考查圣经,明白信仰的依据(徒十七11-12;约五39;四13)。既知自己所信都有圣经根据,自然不会离开主(约六66-68;罗八35),也不会离开祂的身体—真教会了。
b.要有体验的印证:就是追求单纯的信心,在祷告的事上多得效验,并在生活上常有主同在的深刻感受。蒙恩的体验既多,信仰获得印证,便越明白圣经的真实性,也越能体会主的爱了,这就是由风闻有神进到亲眼看见神的信仰(伯四十二5),是与主相交的活泼的信仰(约壹一1-3)。
c.重视信仰的实践:就是在生活上遵行主的吩咐,使信仰的根基建立在基督的盘石上。如此,则无论遇到任何考验,都不会倒塌的(太七24-25;西二6-7)。
3.对于一般信徒或信心比较软弱的同灵,教会除了加强上述的辅导之外,还要给他们认识,离开教会的事,在使徒时代也曾发生过。关于这件事,使徒分析它的原因说:「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,却不是属我们的;若是属我们的,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;他们出去,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。」(约壹二19)。这些话一点儿也不错,他们所以会从我们中间出去,乃因他们不是属我们的。我们已经尽本分劝导过他们,也为他们代祷了,他们还是要离开我们,我们除了为他们哀伤之外,还能做什么呢?
十三、教会在末世传道,有时没有效果,只觉得必须举开例行的布道会而已。该如何振作起来?
答:1.掩耳不听真道,是末世的现象之一(提后四3-4)。然而,传福音究竟是我们的本分(可十六15;路二十四;林前九16-17),所以即使效果不好,也不要灰心,而当尽力传扬(太十7、14;提后四2;赛五十三1-3)。
2.撒了福音的种子之后,它能否扎根,并不在乎我们是否善于撒种;扎了根之后,它能否正常的成长,也不在乎我们是否善于浇灌。因为惟有神能给它生命,也惟有神能叫它正常的成长;撒种的和浇灌的都算不得什么,只是尽了本分而已(林前三6-7)。这就是所谓「只问耕耘,不问收获」的道理,所以别太介意得失。
3.为了求主同工,提高布道的成果,我们可以在布道会的一个月前做以下的准备工作:
a.使徒时代历史性的第一页,以「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」开始(徒一14)。所以圣工人员要带领会众,每天为布道会特别祷告。
b.将信徒分成几组,每组二人至三人,分散到医院、车站、路上等处,分发福音传。
c.布道会前,预先告知亲戚、邻居、朋友、同事、同学等,我们何时要举行布道会;布道会到了,就邀请他们到教会来听福音。当然,你得向他们约略介绍,听福音究竟有什么好处,以引起他们的兴趣。
十四、只要信耶稣就可,信那一个教会都是一样?
答:1.教会是耶稣的身体,身体只有一个(弗一23;四 4) 。
2.教会是耶稣的新妇,新妇只有一个(启廿一2;太十九4-5) 。
3.教会是末世方舟,方舟只有一艘(彼前三20-21) 。
4.教会必备的条件 :
a.真理(提前三15)。
b.圣灵(罗八9;弗一13)。
c.神迹(可十六20)。
十五、如何向外教会的人解释〝圣诞节〞是错误的?
答:圣诞节一般的教会是说庆祝耶稣诞生,一般以12月25日为庆祝日子。其实,圣经并无圣诞节这个名称,也没有记载耶稣是在12月25日诞生,圣经也没明示要基督徒来庆祝,所以不要守圣诞节,而主耶稣降生是神道成肉身,本是无始无终(来七3),所以也不要庆贺圣诞节。
十六、儿女移民国外,那里没有真教会只有长老教会,他们都到那里读经祷告,请问是否可以?
答:不可以。可在家中聚会,圣经中记载许多家中的聚会。(徒十二12;林前十六19)
十七、神是慈爱的,为什么祂不拣选全世界的人,人不是都是神造的吗?
答:由(彼后三9)知神救赎的心,然而(提后四3-4)人们不信的心,确自我断送神赐的救赎机会。
拾壹、杂选释疑
◎ 下列数题,有的是答复后才提出的,有的是遗漏的,有的是难以分类的,在此均并入「杂选」之内。
一、是否凡不出于神的,就是出于魔鬼?
答:未必。因为有些事之发生,是纯属人为的因素。
二、未信主的人,有的会用符咒来害人。据说,若信徒知道有人害他,符咒对他就无效;若是不知道,符咒就会发生功效。是不是?
答:1.圣经说:「断没有法术可以害雅各布布,也没有占卜可以害以色列……。」(民二十三23)。
* 雅各布和以色列都代表以色列民族,是神的选民,也是神的产业;神细心保护他们,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(申三十二9-10)。因此,任何法术都无法伤害他们。
2.以色列民族是旧约时代的选民,我们是新约时代的选民。神既然随时随地保护以色列民族,使他们不受法术伤害,也必照样保护我们才对。事实,本会既往不少同灵,都有未受法术伤害的见证。
3.符咒是法术之一。符咒对我们会不会发生功效,与我们知道或不知道,毫不相干。因为即使我们不知道,我们所信靠的神仍然是知道的。祂昼夜都必保护我们,使我们得以免受一切的灾害(诗一二一4-7);所以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,我们也不怕遭害(诗二十三4)。
4.本会的同灵之中,若有人曾受符咒的伤害,也许他是不知谨慎自守,给魔鬼留地步,或是已经丧失信心,偏离真道,与神疏远了。
三、天使有性别吗?被接进入天国之后的圣徒呢?
答:1.神先创造男人,再创造女人,乃为要使他们结婚,二人成为一体(创二22-24),传宗接代,管理神所创造的地上万物(创一27-28)。
2.复活灵化升天之后的圣徒,既无须传宗接代,就不必嫁娶,也不再有性别了。天使亦然(太二十二23-30)。
四、有没有外星人?有没有恐龙?如何依据圣经加以说明?
答:1.有没有外星人,圣经既没有记载,也未曾否定。目前所谓的「外星人」只是一种猜测而已;外星人究竟存在与否,有待将来科学界更明确的证实。即使真的有外星人,也与圣经不发生冲突。因为圣经是为要给地球上的人类看而写的(罗十五4;林前十11),
所以凡与地球上的人类无关的事,就都省略不提了。
2.一九八五年八月,回答如下受联总差派去泰国工作的时候,曾看过由中国大陆运来曼谷展览的恐龙的化石,体形非常庞大。除了完整的骨骼之外,还有恐龙的蛋和腿骨的化石。「说明书」说,牠们生存于地球上的年代,已有好几千万年,甚至上亿年了。此事如果属实,也与圣经不发生冲突。理由如下:
a.关于(创一1)的创造,有些解经家认为它包括地质学上的一切年代,是几亿年以前的事。
b.由(创一2)可以知道,在这个世代尚未开始以前,地球早已存在。(创一3)以下的创造,是创造光、水、空气,天体,以及地球上的万物。因此,有些解经家猜测,地所以「混沌」,渊面所以「黑暗」,乃是从前的世代之人类堕落的结果。于是,从(创一3)起,神便重新创造这个世界了。
c.由此可以推知,在中国大陆所发掘出来的恐龙的化石,可能是从前的世代的遗物。
五、圣经上有些教训,有不同的时代背景。如何依时代眼光的不同去诠释?
答:关于时代背景之不同,有时可以依据圣经解释;有时则要斟酌现状,作合理的解释。举例如下:
1.禁戒食物的问题
a.律法「规定」,以色列人有许多不可吃的不洁净的动物(利十一3, -23、41-45)。
b.但到了恩典时代(罗六14),依据新约圣经的教训,则除了祭过偶像的东西和动物的血,并勒死的牲畜之外(徒十五28-29),什么食物都可以吃了(提前四3-5)。
c.由彼得在异象中蒙主指示,「神所洁净的,你不可当作俗物」那件事也可以看出,律法时代所禁戒的食物,在新约时代已经解禁了(徒十9-16)。
2.辨别诸灵的方法
约翰所说,辨别诸灵约三个方法之中(约壹四1-6),前面两个方法都有时代性,只有最后一个方法才不受时代的限制。理由如下:
a.约翰写约翰壹书的时候,适值「神哲主义」(Gnostic )混乱真道之际,甚至有人因受迷惑而离开教会(约壹二19)。他们认为物质是恶的,神是善的,所以神不可能成为肉身,与恶的物质发生接触。根据同样的理由,他们认为神的儿子不可能在十字架上受苦。他们说,救恩由知识而来,借着知识,人的灵能从他物质的牢狱中释放出来,升到神那里去了这就是得救。因为他们认为物质是恶的,灵是善的,所以人的灵必须脱离属于物质的躯体。他们又说,救恩既然由知识而来,所以与生活严谨与否绝不相干。更可怕的是,他们以知识的外衣,掩饰其不可告人的淫乱的行为。按「知识」一词,希腊文是”gnosis”,所以他们的思想被称为”Gnostic”。如今,基督是成了肉身而来的救主这项真理,早已成为基督教界的共同信仰,连假先知都不敢否认了。因此,我们今天不宜再以这个方法来辨别圣灵或邪灵(约壹四1-3),免得受邪灵的欺骗。
b.第二个方法(约壹四4-5),也有时代性。所谓「世界的事」(约壹四5),就是肉体的情欲和眼目的情欲,并今生的骄傲(约壹二15-16)。据我们所知,二十多年来,有些受邪灵控制的假先知,虽然所传的是假道,却显得似乎非常属灵;他们不但不「论世界的事」反而竭力攻击一切趋向世界的各教派,而以神的代言人自居。因此,我们今天若再用这个方法来试验真假先知,便可能上当了。
c.第三个方法(约壹四6),是永远不受时代限制的。所谓「听从我们 」,就是信从使徒所传的福音。无论是谁,只要所受的是真理的灵(圣灵),就必听从使徒,接受使徒所传的福音;如果拒绝,甚至反对到底,则他所受的必定是妄的灵(邪灵)了。因为邪灵为了混乱神的道,迷惑人信从异端,牠什么都可以让步;只有使徒所传,能使人得救的福音,牠永远无法容纳。本会是复兴原始教会的末世真教会,本会所传的「基本信仰」便是使徒所传的原始福音。因此,凡受圣灵的,都必听从我们;若是拒绝我们,他所受的便是邪灵了。
六、与慕道者谈道时,同工在旁用灵言祷告是否得当?或以怎样的态度更合适?
答:不得当(林前十四23),默祷即可。
七、外教会信徒常先以安静的心,沉默不语表示等后神的心,之后才与人交谈,是否有必要?
答:人当谦卑在神前求神带领说出有造就人的话,所以有需要也当必要如此。
八、既然神是慈爱的神,为什么祂会让人类遭受战争、饥饿、穷困及自然灾害呢?
答:常常是因为人为的因素,而神是施恩典的神。
九、如何向那些多神教的人(如一贯道、统一教)传道理,而又不伤害他们?
答:只需见证自己福音的好处,勿作批评。
十、信耶稣是为得平安,又说要背十字架跟从主。请问,这两件事是否有所冲突?
答:1.信耶稣能得平安,是主所应许的,门徒在基督里必有的福分(约十六33);背十字架跟从主,是主所提醒的,做主的门徒应有的精神(太十六24)。
2.信主的人所要得的平安、有肉体的平安、心灵的平安和永远的平安。分述如下:
a.肉体的平安是,疾病得着医治、犯鬼得着释放(太四23-24;可五1 -15)、化险为夷(可四36-41),以及衣食无虑等(太六31-33)。
b.心灵的平安是,不受环境支配的心灵上的平静和安宁。主所说,祂要赐给我们的「我的平安」,就是心灵的平安;「世人所赐的平安」则是肉体的平安(约十四27)。肉体的平安固然宝贵,但心灵的平安却更重要。
c.永远的平安是,我们将来在天堂所要享受的永远的安息(来四9-11);那是我们信主的终极目的(帖前四16-17;启十四13),远胜于赚取全世界一切的财宝(太十六26)。
3.保罗和西拉为了传福音而坐监,是为义受逼迫(太五10-12),也是背起十字架来跟从主的具体表现。他们的肉体虽然被捆绑,心灵却是释放的;肉体虽然遇到患难,心灵上却极其平安。因为他们在监狱里所表现的,并不是懊恼、忧伤、痛哭;而是祷告、唱诗、赞美神,满心喜乐(徒十六22-25)。这就是心灵的平安。
4.司提反为了指摘以色列人说,他们的祖宗逼迫众先知,现在他们又杀害基督,而被暴民以乱石击死。临终时,因看见荣耀的主向他显现,而呼吁主说:「求主耶稣接收我的灵魂!」又跪下,大声喊看说:「主啊,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!」(徒七51-60)。以俗眼看来,司提反实在死得非常悲惨,肉体太不平安了。但若用属灵的眼睛来看,司提反的心灵却是格外的宁静的。因为他不仅对逼迫者毫无仇恨,甚至为他们代祷,求主饶恕他们的过犯;而且对于灵魂被接于天家,享受永远之安息的盼望,有绝对的把握。
5.保罗、西拉和司提反的遭遇与心理反应告诉我们,我们应该追求的信心是:求主改变我们的观念,使我们能乐意接受祂一切的安排;而不是求主改变祂的旨意,使我们得以幸免一切的患难。因为万事都有主的美意,我们所遇到的患难,往往是主刻意的安排(创四十五5-8;罗八28);为的是要使我们的信心更长进,灵性获得更大的造就(伯二十三10;箴十七3)。我们所当惧怕的并不是遭遇患难,而是深怕在患难中没有喜乐。所以神人摩西代表以色列人向神祈求:「求你照着你使我们受苦的日子,和我们遭难的年岁,叫我们喜乐。」(诗九十15)。 当主耶稣受难的前夕,在客西马尼园祷告的时候,祂所祈求的也是愿天父成全祂的旨意,而不是求天父叫他免饮十字架的苦杯(太二十六39)。
6.圣经说,天天背起十字架来跟从主,是做主的门徒应有的精神(路九23);荆棘满地,艰难重重,是进入神的国必经的途径(徒十四22)。许多古圣徒的信仰历程,都证实了这项真理。然而,信心坚固,明白凡事都有神的旨意的信徒,肉体上虽遇到患难,心灵上却仍然有满足的喜乐和意外的平安(腓四4-7)。
7.由此可知,信耶稣能得平安与背十字架跟从主,并没有冲突。
十一、旧约时代敬畏神的人没有机会信耶稣,能否进天国?
答:旧约时代敬畏神的圣徒不但能得救进天国,而且与新约时代的圣徒一样,也是因为主耶稣的救恩而得救的。叙述如下:
1.主耶稣曾说,将来在天国里,有为亚伯拉罕、艾萨克和雅各布布等圣徒所预备的席位(太八11)当主耶稣在山上改变形像的时候,早已离世的摩西和活着被接而升天的伊莱贾二人,一同向门徒显现,并与耶稣交谈(太十七1-3)。由此可知,旧约时代的圣徒也能得救进天国。
2.主耶稣会对犹太人说:「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;既看见了,就快乐。」(约八56)。这就是说,旧约选民的祖宗亚伯拉罕尚且要仰望主耶稣来施行救恩的日子,才能得救,何况其它的圣徒呢?因为主耶稣是人类独一的救主,除祂以外,别无拯救(徒四12)。
3.希伯来书的作者列举旧约时代信仰之伟人的名单,以及他们因着信所做的事和信心的果效之后,下一个结论说:「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,却仍未得着所应许的。因为神给我们预备了更美的事,叫他们若不与我们同得,就不能完全。」(来十一39-40)。可见旧约时代的圣徒的得救与新约时代的圣徒一样,也是因为借着主耶稣的救恩,而没有别的门路。因为十字架的救恩好像一座桥,在主的救恩尚未显明以前,旧约时代的圣徒好像在河的对岸等候,直到救恩成就,桥架好了,他们才能借着这救恩渡河,与我们同得主所应许永远的福分。
4.新约时代的选民,过犯得蒙赦免,是借着神的爱子耶稣的血(弗一7)。那么,旧约时代的选民,要借着谁的血来赎罪呢?律法书上说,被宰杀之牛羊的血,能为他们赎罪(利一3-13)。但希伯来书的作者却说,献上祭牲的作用,不过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而已;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,断不能除掉人的罪(来十3-4)。此事要如何解释呢?说明如下:
a.圣经分为旧约和新约两部分。「旧约」乃在律法时代,神对人所订立的救人的契约,「新约」是在恩典时代,神重新对人订立的救人的契约。律法是影儿,是预表(来十1)。就这个意义来说,旧约是救恩的计划,新约是救恩的实现(约十九30;路二十四27、44)。
b.在旧约时代,救恩尚未显明之前,神救赎人的方法是,吩咐人献上祭牲,以牛羊的血洁净他的罪污(利一3-13)。在新约时代,救恩成就之后,神救赎人的方法是,吩咐人信从主耶稣的福音,接受主宝血的洗礼,洗去他的罪污(可十六16;徒二十二16;约壹五6-7)。耶稣是神的羔羊,祂被杀害在十字架上,乃为要除掉世人的罪孽(赛五十三4-7;约一29);律法上所制定,献祭赎罪的条例,已经成全在主的身上了(来九9-14,十5-12)。
c.希伯来书的作者所说,「牛羊的血断不能除罪」,乃站在新约时代的立场,否定在救恩成就之后,还要遵照律法献祭的犹太人的做法;并不是以新约的观点,否定在旧约时代救恩尚未显明之前,律法上所制定之献祭的赎罪功效。譬如说,在建筑房屋以前,建筑师需要先画制设计蓝图,做为建筑工程进行的依据;一旦建筑完成,设计蓝图就成为废物了。与此同理,律法不过是影儿,不是本物的真像,惟有基督才是形体(来十1;西二17);现在形体基督既然出现,影像性质的律法就成为历史的陈迹了(来八7、13)。因此,主耶稣对当时的犹太人说:「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,必要死在罪中。」(约八24)。律法下的犹太人既被否定,他们所遵守的律法也就被否定了。
十二、慎终追远是美德,为什么不可拿香拜祖宗?又为什么不可吃祭过偶像之物呢?
答:1.所谓「慎终追远」(论语:学而篇),就是父母寿终时,办理丧事要尽礼尽哀;对于远代的祖先,则要尽诚追念。
2.「慎终」的主旨贵乎尽其哀礼的实质,发乎内心的哀恸,而不在乎祭祀的形式。所以子游说:「丧礼只要能尽哀便够了。」(子游曰:「丧致乎哀而止。」——论语:子张篇)。圣经记载,雅各布布离世时,约瑟伏在他父亲雅各布布的面上哀哭,与他亲嘴。埃及人也为他哀哭了七十天。此外,约瑟又遵照他父亲的遗言,把他葬在迦南地。与约瑟同哀的,有法老的臣仆、埃及的长老、约瑟的全家,以及他父亲的眷属。他们到了约但河外,亚达的禾场,就在那里大大的号咷痛哭。约瑟为他父亲哭了七天。迦南的居民说,这是埃及人一场极大的哀哭(创五十1-11)。雅各布布的子孙虽然没有祭祀他,却为他大大的号咷痛哭,并且慎重办理丧事,以尽其哀礼,这样不就够了吗?
3.「追远」的主旨是不忘本,虽是远代的祖先,也必须追根溯源,时时思念;但可贵的是尽诚尽敬,而未必非祭祀不可。现在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照相机和录音机,如果将父母和祖父母的「生活照」多拍几张,并以录音机录下他们宝贵的家训,使他们的「音容永在」,而不祇是「音容宛在」,岂非此祭祀更能表达追思的意义吗?再说,我们的追远究竟能追溯到几代呢?通常只是四、五代,最远也不过是十几代而已。难道我们的祖先只有十几代吗?圣经说,人类的始祖是亚当(创二7),而亚当是神的儿子(路三38)。所以我们若要追远,应当追溯到我们的始祖亚当,再追溯到创造亚当的天父真神,才算彻底。
4.「慎终追远」确实是美德,其基本精神与圣经所教训的孝道,并不冲突(出二十12;弗六1-3)。祭祀祖先乃为表示孝亲,其动机原是无可厚非的。但孝亲的行为,更重要的是父母在世之日,当听从他们的教训,事事叫他们快乐;即使父母老迈,精神衰败,也不可藐视他们(箴二十三22、25)。父母死后,无法再尽儿女的本分事奉他们,则以父母生前的「生活照」和「录音」来追思。否则,父母,在世时不知孝顺,等到父母离世后才祭祀他们,究竟有什么益处呢?
5.依据民间的传说,中国人祭祀父母的渊源,始自汉朝的孝子丁兰。「孙盛逸士传」也记载:「丁兰少丧考妣,刻木像事之如生。」如果以祭祀父母与否来衡量孝或不幸,岂非等于说,丁兰以前全中国都没有孝子吗?不懂得祭祀父母的世界各国,难道也都没有孝子吗?在此,我们应该澄清的观念是,祭祀父母只是表示孝亲的方法之一而已,并不是唯一的方法。
6.我们应该祭祀的对象是,创造天地万物的真神(出十25,二十二20);除祂以外,任何人都不配接受敬拜(徒十25-26,十四11-18),连天使都不例外(启十九9-10)。父母也是人,所以祭祀父母便是拜偶像,是十诫所禁止的(出二十3-6)。
7.基督徒所以不可吃祭过偶像之物,依据「林前十20-22」的说明,有下列三个理由:
a.偶像是魔鬼藉以诱惑人远离真神的工具。所以拜偶像便是拜魔鬼,吃祭过偶像之物便是与魔鬼相交(20)。
b.主的杯和筵席,就是举办圣餐礼之时所祝谢的杯和饼(14)。有分于圣餐礼的信徒,不可又有分于魔鬼的祭物(21、18)。
c.有分于魔鬼之祭物的信徒,必惹主的忿恨,所以要绝对禁戒,不可干犯;除非我们比神更有能力,不怕祂发怒(22)。
十三、为什么不可拜马利亚?
答:1.因为马利亚是人不是神,所以我们不可拜她。
2.拜马利亚是天主教的错误,圣经上没有任何根据。
十四、本教会信徒犯死罪,但有悔改的心,我们如何待他?
答:神是公义的,也是慈爱的(诗一四五17),所以犯罪者,神必管教刑罚,忧伤痛悔的心神必不轻看,神要真心悔改者,我们也当视其真心悔改与否来适当对待,且交由神来审判。
十五、问:如何做到「林前九22」的地步?
答:所谓「软弱的人」,就是因信心不足,而产生恐惧感的人(罗十四1-2);或因肉体软弱, 而无法战胜罪律的人(太二十六41;罗五6,七18-24;林前八7)。所谓「甚么样的人」,就是律法下的犹太人(20)、没有律法的外邦人(21),以及软弱的基督徒(22);换句话说,就是不拘任何背景的人。保罗所以要「向软弱的人,就作软弱的人;向甚么样的人,就作甚么样的人」乃为要多救些人。正如二十三节所说,「凡我所行的,都是为福音的缘故,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。」这并不是妥协,乃是在传福音的事上,为了提高效率,达成多救些人的目的,所应该采取的态度和技巧。
* 那么,要如何做到这个地步呢?
第一、在交谈中,要细心观察和思考,以了解他究竟属于什么类 型的人。
第二、态度和语气要谦和,使对方产生好感。
第三、叙述要客观,使对方容易接受。第四、在不违反真理的原则下,尽量容纳对方。
十六、我国的易经是从那里来?里面的内容如何?
答:易经是孔子将中国夏商周加卜词加以整理,加上哲理而编成的书,内容讲八卦的各种现象。让人明白知进退哲理内容复杂并非三言两语可以沟通的。
十七、生辰、八字可用吗?
答:不可。请看迷信害人知多少一文。
十八、基督教教派分多少教派能否列出?到底有多少?
答:基督教派本来只有一派总名称为:「真神我们的父与主耶稣基督里的教会」(帖后一1)又称为「天父真神和主耶稣基督里的教会」(帖前一1)。后来因有人把基督福音更改了,成为被咒诅的别的福音,是出人意而分设各种教派,为「假基督教派」越分越多,难以数算(加一6,12;太廿四24)。
十九、神和耶稣为什么要爱人类?
答:神爱我们,因为起初人是照祂的形象和样式造的,所以人称为神的儿子,祂是我的天父,祂为了爱人,就亲自成为人—就是耶稣,来到世上,带给人丰富的恩典跟慈爱;神并不是因为我们是好人、行善事才爱我们。事实上,没有一个人好到值得神爱他。即使我们有时候不理祂,不听祂的话,祂还是爱我们。这不是很稀奇吗?
* 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们中间,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。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,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。(约一14)
*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,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。(罗五8)
二十、当我祷告时,要向神说些什么?
答:我们祷告时,很容易说重复的话。祷告变成了一种习惯,不经过思考就说出来。但事实上,祷告时,我们应想一想我们在说些什么,而且应当对神诚实。此外,祷告不是吹嘘我们自己,而应该把心中想说的告诉神。主祷文是一个指引,教导我们该对神说什么。要为神及祂所做的一切献上感谢;也可以承认我们的罪,为我们所做错的事忏悔。同样,可以求神帮助别人,也给我们力量及引导。我们可将心中任何事情向神倾诉。
* 你们不可效法他们,因为你们没有祈求以先,你们所需用的,你们的父早已知道了。(太六8)
* 时候将到,如今就是了,那真正拜父的,要用心灵和诚实拜祂,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祂。(约四23)
* 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 神,既是天地的主,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,也不用人手服事,好像缺少甚么,自己倒将生命、气息、万物,赐给万人。(徒十七24-25)
二十一、神是谁创造的?
答:没有人创造神—祂一直都存在。我们很难了解这个观念,因为就我们所知,所有的东西都有始、有终,比如:每天有早上有晚上;篮球比赛有开始有结束;人有生有死。但是神没有开始,也没有结束;祂从永远到永远都是存在的。
* 教会是他的身体,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。(弗一23)
*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,我们若彼此相爱,神就住在我们里面,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。(约壹四12)
二十二、神造人为什么有红、有黄、有黑、有白?
答:你能想象这样一个世界吗?所有的人都长得一模一样—一样高、一样重,头发的颜色、鼻子的长度、眼睛的颜色、耳朵的大小、皮肤的颜色都一样。如果真是这样,那有多无趣啊!再说,我们怎么区分呢?所以,神就创造人,使人有些人长得高,有些人长得矮;有些人比较黑,有些人比较白;有些人一头乌黑的直发,有的则是曲卷的红发等等。他们在神的眼中都是独特的。你难道不也喜欢与众不同吗?神的确如此!
* 祂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,住在全地上,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。(徒十七26)
二十三、神长什么样子?
答:没有人知道神长什么样子,因为祂不像我们,有身体,看得见。但从祂的儿子—耶稣,我们可以认识神,晓得他的事。从圣经上,我们知道耶稣的生活,祂怎样对待别人,以及祂所教导的事。神就是那个样子。
* 耶稣对他说:腓力,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,你还不认识我吗?人看见了我,就是看见了父……(约十四9)
二十四、神为什么不干脆把坏人除掉?
答:神很爱世人,即使是坏人。所以,祂给他们机会悔改,远离恶事,归向神。神很有耐心。但是,有一天,时候要到,那些拒绝按神的方式生活,不愿意接受耶稣的人,会被处罚。那一天是很可悲的,但一定会来到。
* 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,有人以为祂是耽延,其实不是耽延,乃是宽容你们,不愿有一人沉沦,乃愿人人都悔改。(彼后三9)
二十五、圣经是谁写的?
答:圣经里的话是来自于神。这是为什么它称作「神的话」的原因。神使用人写下祂想放入圣经中的思想、观念、教训及话语。这些作家是神所特别拣选来从事这项重要的任务。神使用了许多的人,书写的时间更经过许多、许多年。这些作者用他们自己的风格与语言写作,但写的却是神的话。神在他们写作时,引导他们的思想。并且,神保证他们所写的正是祂所想的。祂也保守他们不犯任何错误。今日我们能读到圣经—神的话,是神感动许多人,在许多年以前写成的。
* 第一要紧的,该知道经上所有的预言,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;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,乃是人被圣灵感动,说出神的话来。(彼后一20-21)。
*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,于教训、督责、使人归正、教导人学义,都是有益的。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,豫备行各样的善事。(提后三16-17)。
二十六、我睡前祷告了,为什么还作恶梦?
答:睡前祷告是很有益处的。它帮助我们反省一整天是怎么过的,也感谢神如此爱我们。我们也借机为第二天祷告。神并没有应许基督徒免遭一切问题、困难。但神却应许在艰难时刻与我们同在。有许多情况会作恶梦—心中有事、所吃的东西、噪音等等。求神帮助你安然入睡,但也记住,不论发生什么事,祂都在你身旁。
* 我躺下睡觉,我醒着,耶和华都保佑我。(诗三5)
二十七、为什么我祷告时,神不是每次都垂听?
答:听与回答之间是不同的。神听我们所有的祷告,但不会每次都将我们所祈求的赐下来。同样,神回应我们所有的祷告,但不一定都按照我们意思。有时我们向神求一些东西,祂的答案是—不或等待。好的回答不一定都是应允所求。
* 义人乎求,耶和华听见了,便救他们脱离一切患难。耶和华靠近伤心的人,拯救灵性痛悔的人。义人多有患难,但耶和华救他脱离这一切。(诗三十四17-19)。
* 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,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。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,就从祂得着。(约壹三21-22)。
二十八、我们为什么看不到神?
答:我们看不到, 因为神是灵是用肉眼是看不见的。但是我们可以看到 祂所做的。就像气球里面充满了空气, 我们虽然看不见空气,但看到充气以后, 气球愈变愈大。收音机的音波也看不到, 但确实存在。所以, 我们看不到神并不表示神不存在。虽然看不到, 却仍然相信神, 这就是信心。有一天到了天上, 我们就会和神面对面了。
二十九、神住在哪里?
答:有时, 我们会把神想成像我们一样的人。人在一个时间内只能在一个地点, 也需要有住的地方, 我们想, 神也是这样。其实, 神没有身体的限制, 也不受时间、空间的限制。事实上, 神无所不在, 更居住在那些爱祂的人的心里。我们说, 教会是神的家, 因为教会是爱神的人聚在一起敬拜神的地方。不过, 无论我们在哪里, 神都会与我们同在。祂永远都爱我们。当然, 神也住在天上—有一天, 我们也会住在那里。
三十、我们为什么要祷告?
答:祷告是与神交谈。当我们有一位好朋友时, 会 天南地北, 无所不谈。这才是所谓的好朋友。同样地, 我们应将生活中遭遇的事都告诉神。祂期等我们与祂分享, 告诉祂什么是令我们快乐、忧伤及害怕的事。祂乐意知道我们的需要, 什么是我们期待祂作在我们及别人身上的。此外, 当我们祷告时, 就是向神敞开自己, 让祂带来许多的好改变。
三十一、我们如果祈求, 神就给我们; 那为什么我们没有得着所有想的东西?
答:神不会把所有我们所祈求的都赏赐给我们, 祂只将我们所需用的给我们。有时, 我们所求的东西反而会造成伤害, 就像婴孩想要玩火一样。神知道有哪些东西伤害我们, 所以为了爱的缘故, 祂不将那些赐给我们。祂要给我们的, 是对我们有益的东西。